本报讯(记者 苏东华)因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超标排放污染物、危废识别标识不落实等原因,近日,6家环境违法排污企业被市环保局通报,并受到行政处罚。
据了解,5月9日,市环保局对全市部分企业进行了环保检查。其中,绵阳新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将危废与一般固废混存,以及生产线废水相关处理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四川绵阳华驰方向机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投入使用,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以及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将危废与一般固废混存。四川华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擅自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未设置危废识别标志,不按规定设置排污口。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九研究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绵阳溢海洗涤厂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绵阳市宏鑫金属表面处理厂超标排污。对6家查到的违法排污企业,市环保局向媒体通报并对其进行了相应处罚。
据介绍,自2015年新的《环保法》实施以来,为了保障群众健康,呵护碧水蓝天,市环保局围绕排污企业污染排放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危险废物处置和管理情况等,不断强化环境违法行为的综合惩处力度,坚持铁腕执法,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涉刑必移,检查中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对环境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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