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网络投票、现场评选、纪律审查等环节,日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全省法院“十佳执行干警”“十佳执行案件”名单。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执行庭庭长高峰获得“十佳执行干警”荣誉,绵阳中院办理的新府房产公司申请执行土地出让合同纠纷案获得“十佳执行案件”荣誉。
■记者邓勇
“双十佳”评选活动自2018年底正式启动,全省法院共报送积极奉献、勤勉敬业的执行干警37人,报送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执行效果好的执行案件63件。经省法院多部门审核初评,选出22名执行干警进入网络投票和现场评审环节,选出22件执行案件进入现场评审程序。根据评选方案,对“十佳执行干警”采用“网络投票+现场评审”的方式评选出拟表彰人员,网络投票占比40%,现场评审占比60%;“十佳执行案件”采用现场评审的方式评选出拟表彰案件。
据了解,此次评选出的“十佳执行干警”中,男干警6人、女干警4人,其中员额法官9人、辅助人员1人,客观体现出员额法官主导下的团队化办案模式效果;评选出的“十佳执行案件”中,有失信惩戒的典型案件、有党政参与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典型案件、有执行转破产的典型案件、有善意执行体现人文关怀的典型案件、有涉稳定涉民生的典型案件。
涪城法院
三案合并巧执行倾力和解获点赞
本报讯(陈思佳何香锐记者邓勇)长期以来,涪城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和创新执行和解方法,以执行和解化解纠纷,促进和谐。近日,该院采取执行和解方式,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涉案当事人的3起涉诉案件一并得到化解。
申请人刘某、苏某于2005年先后进入绵阳某酒业公司工作,均在该单位工作长达12年之久,但该公司拖欠两人工资两年多,且未签订过劳动合同。2018年二人申请了劳动仲裁,最终达成了仲裁调解,但涉案公司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2019年1月,二人到涪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张某某于2014年11月开始,向该酒业公司出售高粱,2016年3月2日经双方结算,酒业公司尚欠张某某货款6万余元,经过一审二审,判决酒业公司向其支付货款,但酒业公司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2019年3月张某某至涪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3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为同一人,为了更高效更妥善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将3起执行案件同时进行调解。经过不懈努力,5月10日上午10点,在涪城法院会议室内,执行法官采取和解方式成功执结了这3起执行案件,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高新区法院
违反还款协议“老赖”被拘主动还款
本报讯(康银先记者刘晏男)4月24日下午,在绵阳市拘留所,被执行人胥某当场向申请执行人邓某支付案款6万元。这代表着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法运用强制措施,有效化解又一执行难题。
2012年,被执行人胥某、吴某夫妇在申请执行人邓某家里租房居住时,向邓某借款3万余元,并欠付房屋租金2.3万元。2015年,因胥某、吴某未按时还款,邓某将二人诉至高新区法院。诉讼过程中,经高新区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该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邓某只能向高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承诺2019年1月返还欠款,但在到期后再次违背自己的还款承诺。
高新区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向法院申报财产的情况下,对其作出了拘留15日的决定,并于4月22日执行拘留。被执行人胥某迫于法院强制执行的巨大压力,被拘留期间主动让其妻子吴某在两日内筹齐欠款,并第一时间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邓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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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绵阳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