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讯(陈鉴 记者 邓成满)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阆中法院获悉,因犯受贿罪,原阆中师范学校校长兼党委书记陈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法官介绍,陈某当庭表示服判。
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在担任阆中师范学校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学校基建工程的拨款上为工程承包商王某某谋取利益。2009年至2012年间,陈共计收受王某某现金人民币90万元。阆中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8年。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陈某当庭表示服判。据办案人员介绍,今年49岁的陈某1987年毕业于川内一知名师范大学,从农村基层学校普通教师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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