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上午,南部县人民法院出 动 3 辆 警车,12名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杨某的住所进行依法搜查。
借款不还拒不露面不听传唤
办案法官介绍,2014年3月,张某、凡某、杨某向罗某借款150万元,双方对还款、利息进行了约定,并向罗某出具了借条。后张某、凡某、杨某未按约定偿还罗某借款, 罗某便将三人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凡某、杨某向罗某支付150万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 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 凡某、 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三被执行人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其财产状况。经查,三被执行人名下无银行存款、无车辆信息。凡某、杨某在县城内购置了一套125平方米的住房(该住房已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执行中,三被执行人经法院多次传唤拒不到庭, 法官上门又拒不露面。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执行法官在“五查”的基础上,决定对被执行人凡某、杨某的住所进行搜查, 并为下一步对房屋进行评估搜集证据。
依法对被执行人房屋进行搜查
2月26日上午, 南部法院执行干警来到杨某住所,但家中无人,执行干警无功而返。中午,执行法官接到群众来电,称凡某外出务工,杨某和小孙子买菜刚回家。 随后,12名执行干警迅速前往杨某家中,执行法官还特地安排了一名女法警负责照顾小孩,安抚情绪。
在被执行人杨某家中的保险柜里,搜查到:股权投资、分配协议、机动车登记证书、土地转让合同、房屋租赁合同9份、银行卡6张、首饰等物品。
整个搜查过程中, 执行干警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像,社区干部、小区物管工作人员现场见证。
据执行法官介绍: 搜查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执行措施, 同时也是民事执行程序中最为严厉的强制手段之一。 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隐匿财产的情况,法院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对其人身、住所及财产隐匿地进行搜寻、查找。
赵丽萍 南充晚报记者 雍宏伟
新闻推荐
近日,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第二小学发放含有服装广告的学生综合素质报告书,受到教育部通报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记者28日从教...
南部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南部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