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高林阳)5月5日,笔者从南部县公安局获悉,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该县划定烟花爆竹禁燃区域,违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县城迎宾大道、桂福路、蜀北大道西段、新安路、南部县温州工业园区、南部嘉陵江一桥、白云大道、响岩子桥、红陵路、红岩子电站、红岩子大道、金洞路北延线、景观大道、红岩子大道西延线、桂仙路外侧200米范围所围合区域和各乡镇场镇建设区;加油站、加气站、烟花爆竹仓库、民爆物品存放点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地;变电站、配电室及变压器等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等社会公益事业场所;山林、树林、林场以及防护林林区带;文物保护单位及县域景区等地,以及重点场所及周边100米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笔者在县城多个小区看到,小区内显眼位置均张贴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告示,一些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正在向过往居民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法律法规。
“全年将加强督查和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任何个人或单位违反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如果发现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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