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雍宏伟)一辆挂南充牌照的套牌货车,出事故后冒用该车牌真正拥有者之名,成功骗保23万余元。昨日,记者从嘉陵警方获悉,这起利用套牌骗取巨额保险赔偿金案件,已于日前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公诉。
原来,2011年6月,车牌号为川R3××××的货车车主杜某,因车辆保险到期,前往人保南充分公司办理“续保”。当续保资料传至人保南充分公司理赔中心时,工作人员惊讶地发现,这辆车6个月前在重庆永川发生事故,车辆全毁,保险公司已按全损支付赔偿金。但杜某称,自己的车此前并未报险获赔,亦未曾到过永川。
情况存在巨大出入,引起人保南充分公司工作人员警觉,随即进行调查核实。在搜集到大量相关证据后,人保南充分公司于2013年6月,正式向嘉陵区公安分局报案。嘉陵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该起利用套牌骗取巨额保险赔偿金案件逐渐浮出水面。
昨日,嘉陵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向记者介绍了案件经过。2010年6月,重庆大足的周某、周某某兄弟俩花9万元从他人手中购得一辆报废货车。按规定,此类货车不得领取牌照上路营运,但为了挣钱,兄弟俩的父亲找到在当地某运输公司工作的刘某,希望其能为这辆报废货车办理套牌。刘某的侄子黄某是南充嘉陵某运业公司的法人代表,通过此关系,刘某为周家的货车成功套用了杜某挂靠在该公司的货车资料。周家为此支付2万元现金酬谢。
2010年12月20日,周家的套牌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当晚,周家人找到刘某,希望能得到一笔补偿。次日,周家人决定以正牌车的名义,向保险公司索赔。
“事故发生时,没有目击证人,车辆摔得七零八碎,分辨不出是新车还是旧车,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也改得跟正牌车一样。”虽然有疑惑,但没有确凿证据,人保南充分公司理赔中心于2011年5月12日“如约”支付了赔偿金23.75万元。
在成功骗得赔偿金后,周某兄弟俩分得近12万元,余款为南充嘉陵某运业公司分得。2012年,担心东窗事发的黄某将南充嘉陵某运业公司转让。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此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自以为天衣无缝,最终仍露出马脚。据办案民警介绍,从2013年底到2014年夏,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到案并承认犯罪事实,涉案赃款全部被追回,“本案的最大特点在于利用套牌车骗保,手法与骗保数额均属全国典型,目前这起案件已移交至检察机关审查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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