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冠霖)9月6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省环保厅和四川保监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继续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污染排放量大、环境风险隐患较多、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率先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南充市自2011年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以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不仅成为南充市环境污染风险管理体系的一环,部分企业在首次投保和续保后,还享受了治污项目优先考虑等激励政策。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关系中,保险人承担了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环境污染的经济赔偿和治理成本,同时使污染受害者在被保险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也能及时得到给付。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南充市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分期分批选择辖区内污染重、风险大的行业和企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宏泰生化、飞龙化工、兰天化工3家企业在2011年首批试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保险公司签订了累积保额为300万元的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承保后,不仅对3家企业开展回访和防灾防损服务,还对企业提出防灾防损建议。2012年,3家试点企业积极续保,同时又有8家企业首次投保;2013年和2014年各有10家企业续保或首次投保至2015年,涉及化工、机械制造、金属冶炼、电镀、印染等多个行业。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南充市化工、电镀、铁合金等行业都实现了全覆盖。”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在今年刚筛选的四项水污染环境治理项目中,除三项小流域环境治理项目外,我们还把嘉美印染纳入其中,对其污染防治项目予以优先考虑。”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嘉美印染自2013年首次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以来,又续保至2015年9月。企业有无能力投入资金对环保设施进行管理和企业是否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都是筛选水污染环境治理项目的考虑因素。
“根据省上要求,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还将享受激励政策。”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环保部门除要对投保企业安排环保专项资金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对其污染防治项目予以优先考虑和倾斜外,还将投保企业名单送银监系统,纳入绿色信贷支持范围;保险期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由保险公司对续保保费予以优惠;将企业是否投保与审核换发排污许可证、危废经营许可证等制度紧密结合;将企业投保情况纳入环境信用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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