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充晚报记者 何显飞
一男子从嘉陵区某公司离职后, 向法院起诉该公司,称公司向其承诺年薪为50万元, 结果只按月薪5000元发放,要求判令公司支付其各项费用共计150余万元。昨(25)日,记者获悉,两级法院均对该男子提出年薪50万元不予支持,日前南充中院终审判决被告公司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12500。
外地聘来总经理 年薪多少惹争议
2015年初, 嘉陵区某公司因业务需要, 邀请了天津市的云川加盟该公司。云川于2015年2月27日在这家公司上班。2015年5月18日, 该公司聘任云川为总经理,任期一年。在职期间,公司按每月5000元的标准向云川发放工资至2016年1月。
2016年5月9日和10日, 云川与公司法人代表陆路就欠薪问题进行了会商。 云川提供的会议录音和会议记录显示,陆路认为云川的年薪可以按50万元发放,但要对他的业绩进行考核。2017年3月23日,云川向公司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书》, 称由于公司长期拖欠其工资,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申请仲裁又起诉 对簿公堂摆证据
2017年4月18日,云川向嘉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作出仲裁裁决书,认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为2年零1月,申请人主张的年薪50万证据不足,不予支持,申请人的工资待遇确定为每月5000元, 被申请人还应支付申请人的工资余额为5000元,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2500元。
云川不服仲裁裁决,于2018年3月向嘉陵法院起诉原公司, 请求判令公司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208333.33元、 拖欠工资累计918500元, 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229625元, 支付两年度未休年假的工资60009.6元、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04166.67元。
法庭上,原告云川诉称,本人提供的谈话录音中,陆路确认了本人年薪为税后50万元, 并未说明支付年薪附有条件。被告公司辩称:原告称年薪50万元没有证据支持, 即使说到年薪问题也是附有条件的。
官司打了近一年 获赔补偿万余元
嘉陵法院一审认为, 关于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云川于2015年2月入职被告公司, 于2017年4月18日申请劳动仲裁, 已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不予支持。关于云川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工资累计918500元,虽然公司法人认可云川年薪为50万元,但双方在工作成果的给付、 考核方面存在争议,因此,云川要求按50万的标准支付工资不予支持, 云川的工资待
遇按工资表中的每月5000元确定,根据现有证据,公司已付清工资。关于要求公司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229625元的请求,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企业违反相关规定的,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对于该项请求,不予支持。 关于支付云川未休年假的工资60009.60元的请求, 公司提供了云川任职期间往来的机票,考勤显示,云川仅在2016年1月至2016年5月5日就有25天事假, 已达到或超过云川主张的年休假天数, 因此对该项主张不予支持。 关于云川请求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04166.67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应支付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为7500元。该院一审判决被告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云川支付经济补偿金7500元。
云川不服一审判决,向南充中院提出上诉。
南充中院二审认为, 一审确定云川与嘉陵某公司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计算不当, 公司应当给付云川两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12500元。2月中旬,南充中院终审判决嘉陵区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云川支付经济补偿金12500元。(文内人名为化名)
律师说法 任 静
职工离职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全省十佳律师事务所———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主任任静:《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新闻推荐
“十四夜送蛴蟆,蛴蟆公,蛴蟆婆,把你蛴蟆送下河。”2月18日,农历正月十四,嘉陵区三会场镇人山人海、热闹非凡。当天,该镇举...
南充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南充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