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英颖 南充晚报记者 雍宏伟
昨(25)日,记者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春节上班不久南充中院审监庭法官便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两份礼物。两名“收礼”法官受到法院表彰。
及时立案裁定 当事人一份书信感恩
“在普天同庆的春节时,法官不辞辛劳,及时办案,公正执法,使我这个身带残疾又患多种疾病的病残人感动不已, 我和妻儿以诚挚的心向你们写信, 我们要为任勇旗庭长及合议庭成员颂扬,共和国的法官,百姓的依托,人民的青天……”昨日上午,记者在采访中看到当事人罗文富写给法官书信。信中说道,罗文富与某房产公司、汪某、杜某、韩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南充市仲裁委员会于2015年作出仲裁调解书, 罗文富向南充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办案法官介绍,2016年5月, 南充中院作出执行裁定书, 对仲裁调解书立案执行, 双方当事人均签收了相关法律文书, 后南充中院裁定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2018年1月, 南充中院作出裁定书,恢复对该案的执行。2019年1月底,时值春节前夕,被执行人某房产公司等以仲裁程序违法、 罗文富隐瞒证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 中院对该执行异议受理立案后, 由审监庭庭长任勇旗承办该案件, 合议庭成员加班加点对案件进行审查、 合议, 并在春节前依法作出裁定书, 驳回异议人某房产公司等的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的申请。
案件从立案到作出裁定书仅用了两天时间, 及时维护了当事人李某的合法权益和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 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也因此收到当事人送来的感谢信。
情理法多角度考虑 成功协调再审案件
采访中, 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几乎与此同时,再审承办法官鲜代秋收到再审申请人李某送来一幅绣有“人民的好法官 新时代的楷模”字样的锦旗。李某称,2010年,何某向李某借款70万元用于房地产开发,2011年双方对借款利息进行了结算并签订借款协议, 约定续借至2012年11月归还本息109.52万元。之后,何某未按约定履行全部还款义务, 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余欠借款本息。
何某与张某在1992年至2003年年底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居住, 并生育一子,2004年何某与张某将其共同居住的房屋转让他人。此后,何某先后与唐某、蒋某同居生活,于2014年与蒋某办理结婚登记。
2004年, 何某购买土地一宗挂靠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并于2014年将该开发房产中的临街七间门面房登记于张某名下。 对于张某是否应当对案涉借款承担共同偿还责任的问题,案件经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张某不承担责任。李某遂提起申诉,案件进入再审。
在再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十分激动,矛盾一触即发,为避免事态恶化,做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鲜代秋仔细审阅原审卷宗材料, 多次走访调查、询问相关人员,从情、理、法多角度,通过当事人、当事人亲属、案件代理人、基层组织等多渠道,多次协调,最终达成了由张某向李某偿还借款23万元,李某撤回再审请求的调解协议,案件得以成功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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