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舒艺)由于促销活动页面上出现“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10个字,高坪一超市被罚3000元,这是4月27日记者从高坪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的情况。
高坪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介绍,在该区开展的“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龙门一超市开设的微信公众号上有一促销活动页面。其中,1月17日发布的促销宣传页上标有“最终解释权归超市所有”的字样。此行为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执法人员据此责令超市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3000元。
执法人员介绍,个别商家为达到促销目的,往往把“打折”“优惠”“赠送”等内容进行突出宣传,但又通过标注“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的方式来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达到单方面享有活动解释权的目的。商家的这种做法,等于从一开始就与消费者签订了一个不平等的合同,将自己置于强势地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商家有此类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据了解,自“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截至目前,高坪区市场监管局已查办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36件。
新闻推荐
□本报评论员4月26日,“时代楷模”其美多吉同志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在南充举行。其美多吉同志平凡而伟大的事迹、质朴...
南充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南充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