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仪陇县人民政府批准,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拍卖文件《拍卖须知》中禁止参加者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23日到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4月24日到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17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应价牌。竞买人取得应价牌后方能参加拍卖会。如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未在2019年4月24日9时30分前到达拍卖现场提交纸质报名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买。
5.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按该宗地的拍卖须知执行。
6.公告内容详情见: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 landchina.com
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cnczw.gov.cn/TPFront/
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ilongjyzx.com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
联 系 人:林先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3778196719
王女士(交易中心) 13458261668
开户单位: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宏德支行
银行账号:673900332000001675
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4月24日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9年4月24日10时在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一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必须在四川省仪陇县成立独立的法人企业进行开发建设。
2.交款方式:通过竞买人的账户以转账方式缴纳(直接现金缴纳无效)。保证金退还:竞买保证金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账户无息退还。
备注:竞买保证金不换取收据,进账时请注明款项用途“ⅹⅹ(2019)ⅹⅹ号地块土地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若未缴纳或未按时到账响应均无效。
3.竞买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由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9年4月24日8时30分至9时30分接受竞买申请人的纸质报名资料。经审查,按规定交纳宗地编号:出让年限:绿地率(%):投资强度:
新政(2019)7号商业40年、住宅70年≥35万元/公顷
宗地面积(㎡):
容积率:建筑限高(米):保证金(万元):
57091.12 >1且≤2.5≦99 5500
宗地坐落:建筑密度(%):土地用途:起拍价(万元):仪陇县宏德大道与冠城大道交叉口西侧(四至详见规划红线图)
≤23商住用地17812.34备注
1.按土地现状拍卖,建设用地面积以交地实测为准,起拍价为208万元/亩;2.该宗地商业建筑面积≤8000㎡,且只能临宏德大道侧布设;3.地下空间建筑面积(含车库、设备用房及地下计容面积)≤57000㎡并需满足停车数量相关要求;4.需在地块西北角紧临宏德大道侧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的临街市政公厕(含装饰、装修),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5.弃土必须运抵政府指定的弃土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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