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读者梁女士:我目前是自由职业者,能否用过去单位交的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房,或者将公积金提取出来交首付?
A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目前没有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的,不能直接提取用于购买房产,也不可提取用于交首付,但购买房产以后可以提取出来支付房贷。业主在购买房子并办理过户后,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个人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及预付款收据或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即可办理提取手续。
Q 读者韩先生:我最近买了一套新房,并交了全款,但开发商只和我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并没有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说要等下半年才能签购房合同。我感觉开发商的这种做法对我非常不利,这种情况允许吗?
A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正常情况下,购房者交了全款之后,开发商就应该同购房者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并开具正规的购房发票。交了房屋全款而不能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购房者,一定要了解开发商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为开发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那么开发商就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此情况下所签的认购书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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