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刘琴 通讯员/杨娜)记者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获悉,我区2016年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包括: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高职院校对口中职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的部分院校仍存在招生计划缺额,将于9月中旬再次征集志愿。此外,高职院校综合评价录取也将同时进行。
本次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再次征集志愿中,高职单招征集志愿对象为已经参加相应高职院校(或相应院校联盟)组织的单独考试且已有备案成绩的考生;高职对口征集志愿对象为已经向相应高职院校(或相应院校联盟)申报且已有备案成绩的中职考生。
本次高职院校综合评价录取中,招生院校为经院校申请、获得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区内民办高职院校(本科院校除外)及区内统考招生计划完成率不足60%的区属公办高职院校;招生对象为2016年普通高考总分(总成绩+照顾分)80分(含)以上的考生。
须注意的是,截至我区精准脱贫专项计划专科批次录取结束时,已被高校确定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退档换录,不能参加本次征集和综合评价录取。
9月18日16∶00至9月20日10∶00,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凭本人普通高考填报志愿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在每种录取类型中只能填报1所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9月21日至9月23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依次进行高职单招再次征集志愿、高职对口再次征集志愿、高职院校综合评价录取的投档录取工作。9月24日起,考生可查询其录取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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