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烨)6月25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自内江市今年4月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天网行动)以来,对全市41个农贸市场、花鸟市场、72家餐饮饭店、中药材市场(店)以及可能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的窝点以及东兴区顺河镇白鹭聚居繁殖点进行了清理整治。当场训诫6 人,处理违法人员11 人,没收了大量蟾蜍、青蛙活体,全部予以野外放生。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动取得实效。
据介绍,6月8日,内江市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运输野生动物案,挡获青蛙(活体)1800余斤。6月19 日,市森林公安局再次重拳出击,又成功破获一起无证运输野生动物案,民警现场挡获蟾蜍(活体)3000余斤,约30000余只。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标准计算,该批蟾蜍生态价值约为200余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森林公安机关对上述无证运输的青蛙、蟾蜍全部依法予以没收,并全部予以野外放生。
近日,隆昌县有关部门依法查封扣押了存放于隆昌县火车站货运室的150公斤青蛙。经查,该青蛙系泸州市江阳区何某从湖南娄底经由铁路发往泸州,途经隆昌,无任何合法手续。依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隆昌县有关部门对何某违法运输青蛙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没收了150公斤青蛙,并全部放归大自然。
“天网行动”中,内江市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同时加强对野生动物活动区域的巡护检查力度,严格监控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盗猎之风盛行的重点地区和进入林区、湖泊湿地、自然保护区等地的可疑人员,从源头上严防、严打、严治盗猎野生动物现象;开展排查清理工作。对存在违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现象的花鸟、集贸等各类市场、网站论坛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集散地,以及非法加工利用、经营销售和邮递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餐饮、工艺品、宠物经销、驯养繁殖、货运快递等相关行业企业开展“地毯式”的排查清理。坚决取缔非法加工、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市场、商户及窝点,依法查没不法来源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同时,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共计发放4100份宣传资料和100余份挂图,提高了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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