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隆昌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公司拟采用招商引资方式实施隆昌县大崖湾垃圾场封场绿化工程,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资人参与本项目投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隆昌县大崖湾垃圾场封场绿化工程。
2、建设地点:隆昌县古湖街道办。
3、建设内容:共计占地46亩,分为绿化、市政设施;工程范围包括:市政道路及广场景观铺装、场区周边围墙建设施工、平整场地、更换种植土、苗木栽种、辅助材料供给及清理现场、苗木后期管护等。
4、建设工期:2013年7月-2014年12月。
5、投资金额:约470万元。
二、项目资金来源
投资商对本项目建设全额垫资。
三、项目回购
工程款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40%;剩余价款在验收合格后两年内分四次支付。
四、投资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
2、投(融)资能力强,资产债务及信用状况良好。
3、投资人必须同时具备省住建厅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和市政工程叁级及以上有效资质。
4、近三年至少具有1个类似工程业绩。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报名(联合体成员单位只能参加本项目单一企业的联合,不可与多个企业组成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招商文件的发售
1、招商文件的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2、投资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以下证件及资料购买招商文件: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③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⑤开户许可证原件;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提供联合投资协议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盖有企业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则提供其身份证明);⑧出具近三年内1个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书、提供公司及业绩简介和近三年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须另提供一套盖鲜章的复印件提交隆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
3、发售时间:2013年7月11日——2013年7月22日(双休日除外)。
4、发售地点:隆昌县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郑先生 王女士
联系电话:0832-39608770832-8336226六、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商须知为准。
招商人:隆昌县环境卫生实业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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