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道彬 记者 李忠福)日前,记者从隆昌县有关部门获悉,隆昌一中和成都市第七中学等65所学校,被四川省教育厅批准为“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据了解,2012年9月,省教育厅印发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隆昌一中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全校师生积极行动起来。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切实起好示范作用。在市县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对照通知要求和《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实施细则》严格自查。在此期间,市、县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学校创建工作进行初查和复查,并对创建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学校在此基础上,不断修订完善。全校师生员工艰苦奋斗,负重自强,为顺利被确认为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付出了艰辛努力。
隆昌一中此次被批准认定为省一级示范性高中,是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精心指导、关怀厚爱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校师生员工多年辛勤努力的硕果!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学校将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推进学校特色化发展,发挥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为祖国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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