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古宇湖创国家AAAA级景区绿化工程(一期)项目
招商公告
隆昌县林业局拟于2014年起实施隆昌县古宇湖创国家AAAA级景区绿化工程(一期)项目,本项目采取招商模式进行建设,分一个标段招商。诚邀符合资格的投资商参与本项目投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招商人:隆昌县林业局。
2.项目名称:隆昌县古宇湖创AAAA级景区绿化工程(一期)项目。
3.建设地址和内容:隆昌县古宇湖环湖路内绿化。
4.建设工期:10个月。
5.投资金额:5000万元以内,最终投资以实际实施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审计结算为准。
二、项目资金来源
投资商对本项目建设全额垫资。
三、项目回购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后,按审计结算价分两年回购。
四、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
3.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壹级资质。
4.投资人提供公司简介、业绩简介(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2011年~2013年三年财务报表及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近三年至少具有1个类似工程业绩。
5.本次招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商。
五、报名要求
1.报名地点:隆昌县林业局。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832-3933239
2.报名时间:2014年2月14日~2014年2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材料:
(1)报名人参与项目招商不得低于5000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2)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保证金到账证明,报名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供其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3)应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款)。
4、项目保证金: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通过投资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项目招商保证金200万元。汇入到招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四川省隆昌县财政局;开户行:隆昌兴隆村镇银行东区支行;账号:668110100100000157;进账单上注明:付隆昌县林业局“隆昌县古宇湖创建国家AAAA级景区绿化工程(一期)项目招商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四川招商政务网》、《四川日报》、《四川省建设网》(游动招标公告)和《内江日报》上同时发布。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商须知为准。
隆昌县林业局
201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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