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明珠古宇湖位于四川省隆昌县城区,水域面积5.4平方公里,旅游资源丰富,风景秀丽,生态环境优美,每年9月至次年2月,有近10万只候鸟在此越冬,2013年,被评为国家水利风景区、省级湿地公园和四川最美人工湖之一。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资人参与古宇湖“鸟语花乡”园项目投资、建设、经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招商人:隆昌县外事侨务旅游局。
2.项目名称:隆昌县古宇湖“鸟语花乡”园开发经营项目。
3.项目地址:原则上确定为隆昌县古湖街道古宇村,龙市镇黄坡村。
4.招商内容:规划、建设、经营集生态、度假、体验、休闲、观光于一体的景区。
5.建设期限:2015年1月1日—2020年12月30日。
6、投资估算:3—9亿元人民币。
二、投资运作模式
由投资人全额投资实施开发建设,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政府提供相关方面的优惠政策。投资人通过对景区项目建设的开发和建设后,依法拥有相应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并获得效益。
三、投资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资人经营范围应与本项目产业相符合或具有类似项目开发业绩。
3.投资人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与本项目投资适应的融资和运作管理能力。自筹本项目启动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4.投资人应商成功后须在招商人所在行政区划内设立项目公司,从事本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
5.投资人应在递交投资申请文件时完成本项目的概念性方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商。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9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资料: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报名人有效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应商保证金到账证明、单位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供其身份证明)、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企业简介、业绩简介、近3年财务报表及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自筹资金1亿元以上人民币金融机构证明(报名前7天之内有效数据)、项目申请文件(单位鲜章)。
3.应商保证金: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通过投资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应商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不计息),汇入到招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四川省隆昌县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隆昌县支行;账号:2307491109026408054;进账单注明:付隆昌县古宇湖“鸟语花乡”园开发经营项目应商保证金。
4.报名地点:隆昌县外事侨务旅游局。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2-3997007
5.报名后,招商人将组织专门考察班子对应商人进行现场考察评审。(具体评审时间及方式另行确定)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四川招商政务网》、《四川建设网》(流动招标公告)和《四川日报》、《内江日报》上同时发布。
六、本公告仅作招商信息发布,最终以正式投资协议为准。
隆昌县外事侨务旅游局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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