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昌县山川镇新民村的一名村民在田间劳作时,发现池塘上栖息着一只受伤的白色大鸟,村民意识到可能属于保护动物,随即骑上摩托,将受伤的白色大鸟送往县森林公安局。民警经过查阅四川鸟类原色图鉴,确定这只“白色大鸟”系白鹭,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在向村民简单了解情况后,立刻对受伤白鹭进行仔细检查并送医,还到农贸市场购买新鲜小鱼虾供其食用。经过民警悉心照料,白鹭体质很快恢复正常,精神状态良好,具备放飞条件。8月29日,民警在古宇湖景区一僻静处把白鹭放归大自然。 图为放归大自然的白鹭。
杨波 记者 李忠福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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