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的兽药生产最早可追溯到1985年,当时隆昌有一家兽药厂,即目前隆昌县最大的兽药生产企业——四川维尔康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的前身,为隆昌发展兽药生产奠定了基础。
■经过30年发展,隆昌县兽药生产已成规模,至今有5家集兽药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兽药生产企业,并皆通过农业部GMP验收。
■近年来,隆昌县大力发展兽药生产行业,确保上市畜产品的质量安全,也为县域经济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本报记者 蒋小琴 文/图
■兽药企业快速发展
据了解,内江市共有兽药生产企业8家,隆昌县就占5家,是全国少有的集中5家兽药GMP企业的一个县。
从2001年起,隆昌县陆续有四川华蜀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四川维尔康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四川通达动物保健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佳利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四川英格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先后通过了农业部兽药GMP检查验收。
其中四川维尔康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动物药品、动物保健品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和中药材提取深加工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农业部首批兽药GMP验收通过企业,现为中国兽药制剂生产50强企业,中国市场兽药行业十佳品牌,中国驰名商标,四川省首批成型中小企业100强,四川高新科技企业,《福布斯》评定的“中国最具潜力100榜”企业,内江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5家兽药企业共拥有水针剂、粉针剂、口服液、消毒液等12个剂型车间,共31条生产线,采用现代化、全自动的生产设备,先进的生产工艺,均下设研发部,有独立的兽药研发团队,为海内外提供兽药产品。
2014年,隆昌县兽药产品年产值达2亿多元,利润总额2200多万元,实现税收130多万元,带动就业2000余人。
■打造全国兽药生产基地县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隆昌兽药生产行业的蓬勃发展得益于兽药企业的不断创新。
5家兽药企业的生产和检验设备、工艺技术水平流畅先进,拥有行业主管机构认可的中心检测室和研发中心,都是集兽药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企业。
四川华蜀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研制的治疗猪呼吸道疾病的特效药“阿奇泰能”、 四川维尔康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研制的“氧氟沙星注射液”、四川通达动物保健科技有限公司研制的新型兽药“替米考星纳米乳”、四川英格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制的“复方长效土霉素注射液”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部分企业还依托四川农业大学、西南农业大学,利用院校雄厚的技术力量,强强联合,密切关注动物保健品尖端技术,第一时间将技术转化为生产力。
目前,5家兽药生产企业共有职工12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60余人,大专以上学历150人,博士16人,硕士66人。每个企业都有独立的兽药研发团队,生产300余个品种和规格的兽药制剂产品,产品销售覆盖全国各地,部分产品还销到了一些非洲国家。
经过10余年的打造,兽药生产渐趋规范,产品质量和产量逐年提高。
为规范兽药经营秩序,按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隆昌县大力推行兽药GSP建设,兽药经营企业加大硬件设施投入,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质量技术人员建设。通过检查验收,全县共有66家兽药经营企业达到兽药GSP规范的要求。其中板栗湾禽苗批发市场就集中有30家GSP企业,形成了一定规模,有利于隆昌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定期检查监管到位
中央级媒体曾曝光了山东一些养鸡场违规使用抗生素和激素来养殖肉鸡,供给快餐企业的事件。以此为教训,隆昌县主管部门按照以《兽药管理条例》为中心的兽药管理法规体系, 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冒伪劣和违禁兽药的行为,确保了全县畜产品的安全。
监管到位,从源头抓起。隆昌县督促兽药生产企业按照国家兽药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生产,兽药监督员坚持每月定期对企业GMP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生产车间、原料和成品仓库等现场进行检查,查阅兽药企业生产许可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等相关资料。同时,还要求企业停止生产列入《废止兽药质量标准目录》的兽药及生产环节严禁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企业不得擅自改变农业部批准的产品组方、不得添加非处方成分的人用药、禁用药,不得擅自改变标签说明书内容,从而保证优质兽药产品放心出厂。
规范兽药经营行为,狠抓兽药GSP后续监管,确保经营企业通过验收后继续按照GSP要求运行。对兽药经营全过程实行有效管理,实施许可后动态监管,开展年度跟踪检查,要求经营企业要从合法的兽药生产或经营企业购进兽药,同时监督兽药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记录、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对未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的兽药经营企业,责令停止经营,并依法予以取缔。
同时加大对农业部公布的假劣兽药的清缴和查处力度,杜绝不合格假劣兽药进入经营使用环节。检查中发现问题,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追踪溯源,一查到底,维护了兽药市场的健康发展。
加强对规模养殖场(户)的监管,派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管,保证养殖场(户)从合法途径购进兽药,合理规范使用兽药,协助建立进货台账,健全各种养殖记录(包括畜禽引进、调出、防疫、消毒、兽药使用等记录),禁止使用禁用兽药和人药兽用,要求出栏畜禽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做到动物产品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确保真正用上优质兽药,促进健康养殖。
■建章立制强化安全
兽药是用于预防、治疗动物疾病的特殊商品,规范兽药使用行为,事关畜禽产品质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养殖业健康发展。
隆昌县建章立制,加强检测,净化兽药市场,进一步做好兽药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实施兽药备案准入制。凡进入隆昌县的兽药产品必须到县畜牧局进行登记备案,经审查合格后方允许在市场上销售。实施兽药经营承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与全县66家兽药GSP获证经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
实施信息可追溯制。建立全县兽药经营者档案,实行动态化管理,完善质量监控措施和溯源制度,规范建立购销台账,并保留相关凭证,实现可追溯管理。实施监督公开制,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兽药法规宣传月”和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兽药法律法规宣传,明确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人,提高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知法守法意识和公众质量安全意识。
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加大兽药产品质量检测和残留监控,建立产品质量和残留超标产品追溯制度,主要在经营环节开展兽药产品质量抽检和在畜禽产品中开展药物残留检测,并采用“瘦肉精快速检测法”对商品猪进行生猪“瘦肉精”尿样检测,有效保障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市民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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