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蒋小琴)近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发布《关于2015年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评优考核结果的情况通报》,隆昌县荣获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自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开展以来,隆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节约集约用地纳入经济发展大局,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方案,坚持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放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首位,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最有效的耕地保护,全面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实现了保发展、保红线双保共赢。
隆昌县落实共同责任,构建双向约束机制;细化节地举措,创新用地监督机制。同时利用重大节日将依法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理念传播出去,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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