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四川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内江市小餐饮整顿规范试点县”。
2015年,隆昌县食药监管覆盖率达100%;全年受理群众食品药品投诉举报68件,处置率100%;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21次、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培训30余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75件,当场处罚228件,结案率100%;开展食品药品违法广告监测12次;开展专项整治抽检44批次,大宗食品产业链重点监测抽检1270批次,合格率99%,不合格样品处置率达100%。完成民生工程299批次。隆昌县食药安办组织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7次,全县未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成绩的背后,凝聚着隆昌县干部群众艰辛的努力。
2015年,隆昌县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事关百姓福祉的重要民生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县委中心组将《食品安全法》纳入学习内容;“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必须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张勇多次强调。
与此同时,在经费投入、人员配备、改善办公条件以及食品抽检等诸多方面,隆昌县给予强力支持。
作为职能职责部门的隆昌县食药监局,面对食药监管新形势,牢固树立“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文明监管”理念,着力抓好监管队伍素质提升、监管对象教育培训,建立起工作、制度、激励、考核和责任等五大体系,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助推全县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监管体系全覆盖
目前,隆昌县已建立起县、镇、村、组四级监管体系。县上由县食药安办综合协调,各食药安委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范围监管;镇(街道)成立食药安委,由监管所具体负责,县食药安办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总责;各村由村支书或村主任任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村民小组长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
全县19个镇(街道)均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村组协管员、信息员覆盖率达100%。协管员、信息员待遇纳入本级财政预算。19个镇(街道)监管所分别对协管员、信息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率100%。
2014年10月,隆昌县在内江市率先全面完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组建。监管所既是隆昌县食药监局的派出行政机构,也是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的内设机构,实行双重管理,这既保证了监管工作的专业性,又确保了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落到实处。
“基层监管体系完善和基层所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村组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使食品药品的监管工作延伸到农村的每一个角落。”隆昌县这一创新工作机制,得到省、市领导高度评价。
食品药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为此,隆昌县食药监局制定日常监管制度,规定监管所每周除参加学习和处理日常事务外,必须有3~4天时间开展日常巡查,机关股室人员也要到联系的监管所参加巡查,从制度上保证日常巡查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将专项整治内容逐渐纳入日常监管。监管所通过镇食药安委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做到专项整治队伍不散、人员不减,实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的转变。
值得一提的是,在对农村“坝坝宴”监管上创新举措,隆昌县食药监局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将“坝坝宴”监管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重要工作,建立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管网络,明确包片干部、驻村干部相关监督责任,从事前申报登记备案到事中的详细查看及事后处理等,制定相应配套制度,将农村“坝坝宴”监管纳入政府年终目标考核。
2015年,全县登记备案的农村“一条龙”乡厨234名,聚餐次数2260次,累计聚餐人数达344284人,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严管重处保安全
工作中,隆昌县食药监局采取“全员稽查”方式开展稽查,实行有奖举报,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将案件查办范围扩大到各娱乐场所、化妆品行业等,办案成果居全市食药监系统第一。
2015年,立案查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175件,结案率100%,当场处罚228件,罚没款入库共计205.6万元,其中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后,对隆昌县某超市销售过期酸奶的行为开出5万元的罚单。
省食药监局稽查总队队长王振平到隆昌县调研时,对隆昌县开展的食药监管工作给予好评。
隆昌县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定了《隆昌县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与公安部门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框架协议。
2015年,向隆昌县公安局移交食品犯罪案件4起。其中,当事人范某生产、销售死因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2.5万元。在食品药品涉嫌犯罪的案件中,除与公安机关密切联系配合外,也得到隆昌县人民法院、隆昌县检察院的大力支持。通过不断完善“两法”衔接工作,形成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
强化宣传树形象
“我们是执法者,代表政府形象,首先自己就要懂法、守法。”隆昌县食药监局局长罗致如是说。该局干部职工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杜绝工作中的“庸、懒、散、浮、拖。”加强学习,提升修养,严格执行工作管理制度。干部职工每天客观、真实、详尽地填写工作内容及完成情况,每周将工作日志交各股、室、队、监管所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确认,促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效落实。
2015年,为提升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群众中的知晓度,增强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9月,隆昌县食药安办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万人培训。组织城区内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00人,全县学校食堂负责人、管理员、从业人员800余人进行集中培训。19个镇(街道)监管所,分别在辖区内对监管对象、镇村干部培训。共投入宣传经费8万余元,举办培训讲座30余期,发放宣传手册5000册、宣传单3万余份,参训人员达2.3万人。营造了关注食品安全、尚德守法的氛围。
2015年,隆昌县食药监局在全县餐饮服务行业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各餐饮服务单位通过门口设站牌、餐桌上设桌牌、员工主动提醒等方式,引导消费者文明节约用餐。同时,广泛宣传,培养群众适度、合理、科学的消费观念,文明餐桌行动得到了社会大众的普遍赞同并积极参与。活动结束时,共设置站牌124张,桌牌557个,贴牌395个。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领导干部带头参与文明餐桌行动,为群众作表率。对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倡导大家绿色环保、节俭用餐、文明用餐,起到了积极作用。”该局相关人员说道。
隆昌县食药监局,既是监管部门,也是为群众办事服务的窗口,如何方便群众办事、少跑路,获得群众真心点赞?
隆昌县食药监局在坚持“两集中、两到位”基础上,进一步简政放权、前移窗口,提高行政效能。该局将行政许可的接件和现场审查窗口前移到各镇监管所,由基层所负责接件和现场核查,将资料带回政务中心审批,7天内将许可证交群众手中。群众办证平均少跑5公里,行政审批办理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此举受到社会各界称赞。
2015年10月1日,隆昌县食药监局正式对食品摊贩和作坊进行备案管理,从此,食品作坊和摊贩有了“户口簿”。此举的推出,进一步扫除了监管盲区;引导食品摊贩和作坊合法经营、逐步改善经营条件,扩大创业成果,进一步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截至年底,已向214户屠工和234户流动厨师发放了食品摊贩备案卡。
为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免费营养午餐食品安全,2015年,隆昌县食药监局全程参与免费营养午餐从计划到实施的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培训,从学校食堂后厨功能分区、设施布局、操作流程、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安全等方面给予规划指导;严格许可准入,按照行政许可流程和细则进行验收,必须达到规定标准后才可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格一个批准一个。目前,隆昌县免费营养午餐44个就餐点全部安全运行,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开拓进取谱新篇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目前,隆昌县正积极创建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成立了以县长尹忠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隆昌县创建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逐级签订责任书,将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领导和部门;通过创建工作,形成“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推进食品安全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商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寺庙,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隆昌县食品安全水平。
2016年,隆昌县食药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助力“工业强县,产业兴县”,为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不断开创食药监工作新局面。(唐小华 李忠福 文/图)
新闻推荐
“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贯彻实施,抓好党员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源头,夯实基层组织依法治理基础。”2月25至26日,隆昌县周兴镇集中开展为期2天的镇村干部春季政策法律教育培训,72名镇村干部...
隆昌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隆昌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