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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樊邦平
今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
网上一点,东西到家。网购这种消费新方式纷纷飞入农家。然而,是否会遭遇维权瓶颈?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记者展开了调查。
现场
网购商品维权遭遇尴尬
“买了两个月,电视机就开始发出响声,师傅上门修了几次都没有解决问题,最后他们还说是热胀冷缩引起的正常响声,这个说法我不能接受。”3月13日,隆昌县石燕桥镇的李斌(化名)向记者倒出自己曾遭遇的消费苦水,“找工商部门投诉,又遭遇‘维权难\’。”
原来,去年底,李斌花了3500多元,在某家电网站购买了一台某品牌彩电。但刚用上不久,电视机便常常发出“咔嚓、咔嚓”的响声。李斌立即与彩电的售后服务部取得联系,对方很快派了一名维修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维修人员把后盖松动后,声音小了点。没想到几天后,又出现异响……历经两个月的不间断维修,电视机仍旧问题多多。
“我要求换新机,但他们却不同意,说是过了退换日期,只能修。”
因与售后协商一直未得到满意的处理,李斌只能找到隆昌县工商局,希望得到帮助,但由于隆昌县工商局并非网商的辖区工商管理机构,所以无权执行相关工作。
“要维权,只有向网商注册地所在的工商部门投诉,隔着那么远,人生地不熟,怎么维权?”网购商品的维权模式让李斌无奈。
“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网购商品维权只能由网商所在地工商部门负责,我们能做的就是向他们反映情况,做一些协助工作,这也是当前农民网购商品维权的难题。但对于李斌而言,我们采用了折中的方法,在隆昌当地找到了该品牌的厂家售后维修点,向他们提出维修电视机的请求,他们同意了,并保证解决电视机的问题。”隆昌县工商局消保股股长李胜友告诉记者,李斌的遭遇不是个案,去年他就接到好几例因网购商品出现问题的消费维权咨询,但由于电商(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大多是外地的,所以他们也无权受理,只能帮消费者支招。
思考
农村消费进入新常态维权保护要跟上
网购消费维权遭遇尴尬,折射出了当前农村消费进入新常态后遭遇的一个新问题。
“传统购物中,消费者若发现自己购买的商品存在缺陷,可以当面同经营者进行协商,协商不成还可以请当地工商部门予以帮助解决。但在网络购物中,消费者发现商品存在缺陷,往往不便当面与经营者进行协商。而且由于网络交易双方的跨区域性,又导致消费者寻求工商部门维权时困难重重或维权成本较高,迫使大多消费者不得不选择放弃维权。”李胜友说,当前农村消费者面临很大的网购维权困境。
针对这一现象,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提醒道,消费者网购要谨慎选择交易对象,尽量选择信誉好、安全性较高的网站购物;在购物过程中注意识别网站(店)对商品的性能信息介绍是否与实体店介绍相同,是否夸大虚假,并认真阅读和保存交易规则;在支付过程中注意保存电子购物单据,支付后记录交易的流水单号,以备查询和留作证据。
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首先应在有效异议期内积极与网络经营者或网络经营平台协调,若无法协调,应及时收集凭证、单据等,然后才向有管辖权的工商部门投诉。
另外,买家电等大件或价格较高的商品之前,最好先抽时间到实体店去看个明白,将其价格、性能及各种参数介绍搜集来与网上进行对比,切莫被电商的 “打折”蒙蔽了双眼,要谨慎下单。并收集好电商信息和网站平台资料信息 (网店经营者和网站平台的真实名字名称和注册地址等信息)及各种凭证、单据以备用。
“对一个县级工商部门而言,工作范围80%是涉及农村地区,农村地区的特点是销售网点分散,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再加上游商的存在,更是加大了农村地区消费维权的取证难度和案件查处难度,这就要求我们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李胜友告诉记者,网上消费仅仅是农村消费模式变革中的一环,目前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增加,消费能力提升,但消费市场仍旧存在假冒伪劣商品,部分商家抱有投机心理,这一方面需要大家增强消费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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