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从丽(身份证号:511011198204093402),与我公司开发的观岭国际社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你未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解除与你签订的编号为2013005248号商品房买卖合同,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即视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送达。
四川省隆昌县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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