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和满足隆昌县城区市民公交出行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精神。结合隆昌实际情况在城区拟新开行4条公交线路,并在每条线路上投放相应数量的公交车。依据《行政许可法》之规定,因该事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重大影响,决定召开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及开行线路:
1.11路:三馆—观岭国际—华景苑—锁江桥—南门桥—顺和街—金鹅宾馆—东门外花园—交通局—春光路—和坊—一派出所—金华路—国土局—莲峰公园—西怡苑—龙锦—三馆。
2.12路:三馆—社保局—万隆桥—西湖逸品—新妇幼保健院—石牌坊小区—人民大桥—天视车镜—群星花园—中心客运站—兴隆桥—华阳加油站—城南车站—回龙观大桥—华景苑—观岭国际—三馆。
3.13路:古宇湖景区北入口—隆源新府—金华路—锦林—北门口—石油路—东门外花园—平交道—鹅江花园—隆泸大道—东方宾馆—城南车站—康复路—中心街小学—金华路—隆源新府—古宇湖景区北入口。
4.14路:三友超市—金华路—锦林—碧和苑—中心街—康复路—人民医院—供电局—商机场(往返)。
二、听证会时间:2016年5月11日上午9时整。
三、听证会地点:隆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5楼会议室。
四、邀请参加听证代表人数:20人。
五、申请听证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自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隆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我所将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
1.凡年满18周岁的本县户籍城乡居民,登记地在本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熟悉本县道路总体规划情况,并关注县城区道路发展状况;
3.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4.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六、参加听证人员的注意事项:
1.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2.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
3.参加听证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七、联系人:杨杰
八、联系电话:0832-3913698
特此公告。
隆昌县交通运输局
隆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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