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盛祥 记者 李忠福)近日,隆昌县影视文化中心主体楼正式命名为“莲峰大剧院”。
“莲峰大剧院”位于西区隆华路D段北侧,是一座集会议、数字电影、文艺演出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它包括1198个座位的大型剧场1个、459个座位的小型剧场1个、电影放映厅4个及其他配套用房。
目前,“莲峰大剧院”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实施室内装饰装修、舞台建设和运营招商,预计2017年投入试运营。
为了让该建筑主体有一个响亮又有底蕴的名称,隆昌县多方征集社会各界及县人大、县政协等部门意见,并通过信函、电话及网络投票等方式,征集名称,拟将隆昌县影视文化中心主体楼名称确定为“莲峰大剧院”;为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7月1~7月8日,又通过党政网再次征求县人大、政协等部门意见,无异议后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得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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