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新闻 资中新闻 隆昌新闻 威远新闻
地方网 > 四川 > 内江市 > 隆昌新闻 > 正文

18年的亲情相连,他为何含泪与养女解除收养关系?

来源:内江日报 2016-09-08 00:00   https://www.yybnet.net/

俗话说“养儿防老”。然而,年过六旬的隆昌县某镇居民古友富(化名)却向隆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解除他与收养18年的养女秀秀(化名)之间的收养关系。本该安享晚年的他,为何要这样做?该案审理法官向记者讲诉了整个事情经过。

◇马玉林 本报记者 高波

寒冬傍晚路遇弃婴

1998年农历正月,一个寒冷的傍晚,外出劳累一天的古友富在凛冽的寒风中正往家赶,经过关材山学校时,一阵婴儿的啼哭声划破了周围的寂静。循着哭声传来的方向,古友富慢慢地靠了过去,映入眼帘的是一个被小棉被包裹着的婴儿……

棉被中的婴儿看着突然出现的古友富,慢慢停止了哭泣。古友富看着婴儿,转身向四周看一圈,没有一个人,也没有任何响动声,空气如同凝固了一般,等候了许久,依然没有任何人路过,古友富抱起孩子,慢慢的向家走去……

单身汉收养弃婴18年

那年,古友富45岁,未婚,更谈不上有儿女。深思熟虑之后,他向相关部门写了收养申请,手续办理很顺利,养父女关系就此建立,古友富也从此有了女儿秀秀。

时间过得很快,一晃就是18年。这18年里,古友富既当爹又当娘,依靠辛苦务工的微薄收入将秀秀拉扯到18岁。

养父病卧在床,养女外出务工

常年的务工生活让年迈的古友富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年过六旬的他病痛缠身,生活困难。

与此同时,已长大成人的秀秀踏上外出务工之路,长期居于他乡,生活条件和工作收入差也使得她没有能力给予古友富更多的照顾。

为了不给女儿增添更多的负担,古友富向民政部门申请入驻敬老院养老。然而,根据现行政策,膝下有养女的他并不符合享受“五保”待遇,故无法进入敬老院。

六旬养父走进法院,只为解除收养关系

“我要和她脱离父女关系。”凝望收养了18年的女儿,古友富眼含泪水。2016年,他向隆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解除他与秀秀的收养关系。

日前,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自2016年2月起解除原告古友富与被告秀秀之间的收养关系。

法官告诫:

“法”断“情”连,养育之恩不能忘

结案后,面对昔日相依为命的父女,承办法官告诫父女:法律解除的只是你们权利义务关系,但亲情和养育之恩是无法割断的。法官嘱咐秀秀:作为女儿,从今日起,法律意义上你已无义务,也无需承担责任,但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在生活和工作之余,你能给予昔日养育你18年的父亲些许关怀,希望他晚年的生活能得受到亲人的关爱。

眼泪顺着秀秀的眼眶滑落,她表示,虽然养父执意与她解除了收养关系,但在她的心里,他依然是对自己恩重如山的父亲,她一定会常回来看望父亲。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章:第二十六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七条: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应当达成书面协议。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第二十八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新闻推荐

隆昌县强化市场监管 确保百姓过好“双节”

(记者蒋小琴)在中秋、国庆来临之际,隆昌县强化举措,抓牢“双节”市场监管,确保百姓过好“双节”。抓市场秩序监管。以辖区政府、工商所为牵头单位,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商品市...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18年的亲情相连,他为何含泪与养女解除收养关系?)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