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是丘区县,属“插花式”贫困,年底,有个贫困村、贫困户户、贫困人口人,贫困发生率3.4%。
怎样让全县贫困人口走上致富?既要“输血”,更要“造血”!在强力推进脱贫攻坚战中,隆昌县委、县政府把财政金融扶贫作为“造血”的重要抓手,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强化财力支持,扩大信贷投放,充分发挥财政金融扶贫的“造血”功能。
◇童柳溪本报记者蒋小琴文/图
全力推进搭建“造血”平台
年,隆昌县通过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扶贫资金执行进度、建立完善扶贫基金,为财政金融扶贫搭建“造血”平台。
年5月,隆昌县制定了《隆昌县财政金融扶贫专项方案》,通过引导金融机构制定专项扶贫政策,开辟扶贫信贷绿色通道,引导金融机构探索开发适合贫困地区特点的贷款产品和服务模式,夯实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基础,切实为全县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政策资金支持。
通过盘活存量、安排增量资金等方式,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 新增财力优先保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支需要。年,隆昌县本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扶贫专项资金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万元,增长.3%。
加快扶贫资金执行进度,切实落实好县本级财政应承担的筹资责任,按照年初预算安排,足额落实本级资金,提高预算安排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完善扶贫资金预拨制度,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资金拨付进度,简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效率。
设立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加快培育贫困村支柱产业,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确保包括贫困户在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续受益;设立贫困户小额贷款分险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生产经营资金短缺难题,切实增强扶贫对象自主脱贫致富能力。
设立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分险基金,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住房建设贷款,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住房重建;设立特殊困难帮扶基金,主要用于对纳入低保兜底保障且家庭成员有重特大疾病或重度残疾的,或因灾、因意外伤害深度致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特殊帮扶。同时设立县级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
创新试点助推产业脱贫
组织贫困妇女学习制衣技术,联系毛衣加工厂落户万安村……隆昌县双凤镇贫困村万安村,村容村貌和群众风貌正悄然发生变化。
万安村“第一书记”兰祥梅介绍,村里通过“集体土地+财政投入”建厂房,吸引威远毛料加工厂来到万安,工厂以给付场地租金的形式增加村级集体收入,贫困妇女进入厂内打工,增加家庭收入。
年,隆昌县以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和财政投资收益扶贫为抓手,大力推进财政支农资金“补”改“投”改革试点,力求通过资金分配方式的改革,提高配置资源的效率,让财政支农资金实现“可放大、可循环、可评估,能精准投向”的绩效预期。
年,隆昌通过竞争立项,争取到省级资产收益扶贫试点项目1个,资金额度万元,争取到市级投资收益扶贫项目两批次共计6个,资金额度万元。对争取到的项目,通过县级配套,为省、市投资收益扶贫项目配套万元,发挥本级财政资金在项目中的主导作用,强化资产股权量化的收益。
县财政还通过盘活存量,在年计划退出的个贫困村实施发展集体经济项目,投入万元存量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培养和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 解决了贫困村没有集体经济这一难题,确保贫困村的退出。通过光伏发电、水产养殖、衣料加工等一系列的创新投资收益模式,以优先股的形式量化给贫困户,确保贫困户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助力脱贫攻坚。
多措并举推进财政金融扶贫
面对年实现个贫困村全部退出,圆满实现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隆昌县正积极建立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加大行业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大力推广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强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多措并举,推进财政金融扶贫工作。
隆昌县进一步挖掘存量、优化增量、增加总量,提高扶贫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逐年增加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稳定投入增长机制,按照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决定,确保年-年继续将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纳入财政年初预算,且增幅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到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在年的基础上翻一番,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整合相关专项资金,督促安排资金计划时优先保障脱贫需要,尽力缩小行业规划、项目申报、项目安排等方面与扶贫项目在时间和范围上的差异,有计划地增加资金投入和项目安排,确保有关部门每年投向贫困村的项目资金达到该行业资金总额的%以上。
以资产收益扶贫模式为基础,拓展贫困户稳定增收渠道,培育和壮大贫困村集体资产,增强贫困户增收和贫困村产业发展后劲。在坚持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的前提下,财政投资收益扶贫项目的实施,将财政补助资金转化为经营能力强的固定资产,并通过租赁经营、合作经营等方式实现稳定收益,资产收益通过股权形式平均分配给贫困户,使广大贫困户享受到改革红利。
加强财政扶贫监督检查,完善覆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做到内外监督相结合、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绩效。同时,加强扶贫资金绩效评估,探索引入第三方监督,严格扶贫资金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用准用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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