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玉玲
在城市的斑马线上,人车抢道,喇叭鸣叫的现象屡见不鲜。近日,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机动车礼让行人”写入地方法规,引发社会关注。条例中规定机动车在经过人行横道时需礼让行人,违者将受到处罚,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将会被记录到个人信用信息中。(11月12日内江晚报3版《斑马线上,人车礼让有多难?》)
礼让斑马线,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一直以来,人车抢道陋习的矛头基本上都是指向司机,行人作为“弱势群体”,大多处于被同情被谅解的一方。诚然,生命权大于行车权,人车一旦“亲密接触”,直接伤害的是行人的生命安全,所以,机动车司机礼让行人是理所应当、责无旁贷的,这也是道路交通法规的明确要求。
但不可否认的是,人车抢道现象中,一部分是行人在发挥“主导作用”:人行红灯明明已经亮起,还有行人硬闯;有人过斑马线时打电话、耍手机延误时间,轮到车辆通行时都还没过完马路……而诸如横穿车行道、“跨栏”等现象,也是层出不穷。这些情况下,“任性”的不是司机,而是那些处于“弱势”的行人。
按理说,把安全掌握在自己手中,比赌在别人的车技、素质和胆量上更可靠,为什么部分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非要“用生命抢道”呢?笔者以为,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司机不敢来撞我”的心态作祟。虽然交规中对行人违规也有相应的处罚条例,但现实中一旦发生人车相撞事故,即便是行人违规造成,但由于行人是“弱势群体”,为事故“埋单”的往往都是司机。更有甚者,还会趁此机会“撇到”司机,纠缠不休索要赔偿。这种“潜规则”,一定程度上给违规的行人“壮了胆”,让他们横穿马路时有了“底气”。
漠视交通规则,就是漠视生命安全。敬畏生命,无论对机动车司机还是对行人,都是应该牢记的“铁律”。司机自然应该做到自觉、主动遵规守法,礼让斑马线;作为“弱势群体”的行人,更应该把自己的生命安全当回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闯人行红灯,通过斑马线时集中注意力、抓紧时间;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对行人违规的处罚落到实处,别让行人违规“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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