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一直是市民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食品药品市场的安全健康文明更是市民的迫切愿望。为使食品药品市场更加安全健康文明,有关部门要求商家,不得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药品,必须取得相应经营许可证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目前,内江市的餐饮业和药房能否按要求经营?笔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本报实习生 钟雯 文/图
环境整洁干净
顾客买得放心
日前,笔者在走访中发现,城区大部分餐饮店都保持了店内环境干净整洁。在东兴区新桥街某餐饮店,进入大门后,笔者便看到一侧深色的收银台干干净净,收银台前摆着一盆植物,看不到其他杂物,穿过收银台笔者来到该餐饮店的大厅,由于不是饭点,大厅内几位工作人员正在打扫着卫生,木质的大圆桌表面泛着光。绕过大厅后笔者来到餐饮店的后厨,厨房内两位师傅正在做餐前准备工作,后厨地面上并未出现地滑现象,厨房的案板上调味品分门别类,摆放得整整齐齐,一旁工作人员正将刚送到店里的菜品整理到菜架上。据工作人员介绍,这些菜品每天由工作人员选购,再由菜农送到店内,送达店内后店长会进行检查,工作人员在整理时还会仔细观察是否有发黄变质的菜品。
家住东兴区的张晓琳告诉笔者,俗话说病从口入,如今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出门吃饭就是吃的环境,即使味道差些,只要环境整洁也会选择再次光临,现在城区的餐饮业都越来越注意环境整洁,大家消费起来也更安心了。
此外笔者发现,不仅是餐饮业,城区的药房也很注意店容店貌的整洁。在市中区公园街、东兴区汉安大道等地段的药房内,笔者看到环境整洁有序,药品分门别类,毫无杂乱感。
举报电话显眼
证件齐全安心
“欢迎致电内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12331”日前,笔者来到市中区民族路某药房,在药房门口的LED滚动大屏上看到了这样的字样,滚动屏上的字大醒目,方便市民监督。一进药房,笔者便看到一侧白色的收银台上整齐地放着一摞文明用语宣传单,墙上挂着从业人员明示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等相关证件制度表,以便市民了解药房内从业人员以及相关制度。大厅内,各类药品分为“处方药区”,“中药区”,“非处方药区”,“保健药品类”等,市民前来购药一目了然。笔者上前以感冒为由进行询问,身旁的工作人员立即叫来一位药师,并告知笔者由药师才能开处方药品。
笔者在市中区中央路,东兴区汉安大道等药房均发现药房内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以及相关经营许可证件等,并且药师不在岗的情况下,会亮出一块写着“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的温馨提示牌。
随后笔者在东兴区太白路一间很小的面馆看到,虽然该店不过几个平方米,但是店内显眼处公示了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一旁还有一块棕色边框的公示牌,此公示牌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上面有食药监局给出的等级,而一旁还有餐饮业主对食品作出的安全承诺。笔者走访了解到,市中区北街等城区大部分餐饮店都有这样的公示牌。
撑伞、送饮品
服务周到暖心
昨日下着毛毛细雨,笔者来到东兴区太白路某餐饮店,只见两位未撑伞市民下车朝餐饮店走去,一位餐饮店的工作人员便撑着雨伞上前迎接。笔者看见,在店内还摆放着几张小桌子和椅子,桌子上放着小吃,提供给等待用餐的顾客。“您好,根据您的人数建议您先点这几个菜,若是不够再添加。”在靠窗的一桌前,一位服务员礼貌地提醒顾客。食客王先生告诉笔者,现在提倡的就是文明消费,不浪费食材,餐饮店不鼓动顾客点菜,反而站在顾客的角度提醒顾客,让餐饮业变得更文明和谐。
随后笔者来到市中区中央路某药房,一进药房,便看到药房工作人员均穿着白色衣服,对每一位进入药房的市民笑脸相迎,并且热情地根据顾客的需要介绍相应药品。市中区公园街某药房还会免费给市民提供当季饮品等。
部门
齐抓共管 责任到人
严格管理食药市场
笔者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了规范食品药品经营,让食品药品市场更文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力提倡文明节约用餐,并要求从业人员向顾客传达不浪费的观念,要求餐饮场所、零售商店张贴文明标语,并使用文明语言。与此同时,该局形成了领导重视、全员参与、齐抓共管、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发放资料、设置展板、现场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食品药品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同时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在报纸、交通广播、门户网站等媒体播放和刊登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宣传温馨提示,曝光典型案例,营造食品药品打假治劣的良好社会氛围。
据工作人员介绍,在食品流通环节,该局开展对食品经营单位“拉网式”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单位流通许可证,员工健康证明,经营场所卫生,有无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等情况,是否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的标志。同时大力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新《食品安全法》,让从业者学习,也让市民了解,以促进食品市场的文明发展。
在药品经营环节,要求每个药店亮证经营,其中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从业人员及其资质;营业人员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上岗,并统一着装;禁止非从业人员、非本企业人员在药品经营场所从事药品销售活动;在每个药店公示监督电话、设置顾客意见簿、处理顾客对药品质量的投诉,并要求药房配有专业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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