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袁亮)食品安全关系到群众的健康,甚至是生命安全。4月19日,东兴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了某食品经营部销售过期食品案,虽然案值不足1元,但对该经营部作出了严厉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0.8元、罚款15000元。
4月5日,东兴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市局12315转办的举报电话称,位于东兴区田家镇的某食品经营部销售过期食品。执法人员立即与该举报人取得联系,并对涉及的食品经营部开展了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店的货架上有标识为美年达的果味型汽水3瓶,其生产日期为2018年6月24日,保质期9个月,该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
经调查,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仅以3元的价格售出1瓶给举报人,获得利润0.8元,剩余的食品均被执法人员扣押。
当事人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东兴区市场监管局于4月19日依法对该食品经营部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新闻推荐
培训会现场(记者钟雨君)针对社区财务管理混乱、账务处理不规范及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到位的问题,4月23日,东兴区新江街道组织各...
内江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内江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