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中县苏家湾镇八字墙村5组的濛溪河边,有一处年代久远的牌坊。前段时间,途经此处的一名市民发现牌坊受损后,立即致信相关部门呼吁进行保护。接到来信后,资中县文物保护部门立即对市民信中的疑问进行了回复。
◇内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蕊 文/图
市民来信:
牌坊受到损坏,呼吁相关部门保护
“保护文物,人人有责。前段时间在资中发现了一处文物,并且拍下照片将情况上报,建议他们对文物进行抢救性保护,然后资中县文物(管理)局给我来信了……”近日,一名市民在自己的朋友圈中发出了一条消息,并拍下了资中县文物保护部门通过快递寄来的回复。
这名市民提到的文物,是位于资中县苏家湾镇八字墙村5组的“志格地天牌坊”。4月20日,记者在资中县文物管理局看到了热心网友的来信。热心市民在信中详细地记录了牌坊上的文字,并附上了照片。
“根据石牌坊上的字迹,可知石牌坊建于公元1844年,我想这应该算文物吧?”热心市民提出,由于在周围没有看到任何文物管理保护的标识,担心这个文物“藏在深山无人识”。同时,这名热心市民还提出,牌坊下散落有牌坊上的石头,呼吁相关部门进行抢救性保护或者预防性保护。
及时回复:
牌坊是县级文物,受损为自然原因
苏家湾镇人民政府是文物保护单位的责任主体,负责实施“志格地天牌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资中县文物管理局每年都会会同苏家湾镇人民政府一起对该行政区域的文物,包括“志格地天牌坊”进行安全执法巡查以及日常安全检查,对文物的保护和保存情况进行登记处理。
“接到市民的来信后,我们就立即对此处牌坊进行了巡查,并及时作出了回复。”资中县文物管理局局长李向东介绍道,2010年12月,资中县人民政府就以资中府发[2010]36号文件公布“志格地天牌坊”为县级文物。
记者了解到,“志格地天牌坊”原为“志格地天”节孝牌坊,坐北向南。石质结构,四柱三间五楼,庑殿顶,仿筒瓦屋面。坊通高7.6米,长6米,柱径0.40米。四柱两侧有抱鼓。坊正面横额阴刻“志格地天”四字,后面横额阴刻“永孝于贞”,坊上刻人物等图案,坊上部阴刻“圣有”二字。该牌坊对于研究清代牌坊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对于热心市民提到的牌坊下有散落的构件,资中县文物管理局也在回信中讲明了原因。“在牌坊的旁边有很大一笼竹子,2014年夏天的一天,被大风拦腰折断的竹子,倒在了牌坊上,砸掉了牌坊上的石头鸱吻装饰构件。”李向东回忆说,当时他们便立即赶往了现场进行处理。
“当时我们还让苏家湾镇人民政府将牌坊上垮塌的构件保存好,利于维修时恢复原样。”李向东表示,热心市民在现场看到的石头是已经损坏的,无法用于维修时恢复原样。
针对热心市民提到的,此处牌坊没有文物保护标识,李向东也作出了解释。“资中是文物大县,上级文物保护单位85处,标识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李向东说,目前资中县已完成省、市和部分县级文物保护标识工作,其他还未设置的都已经提上日程,包括“志格地天牌坊”。
考虑到文字回信的简洁,资中县文物管理局也曾连续几日与热心市民电话联系。“但是这名热心市民一直没有接听电话,我们只能通过快递的方式,给对方寄去了回信。”
保护文物: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汉置资中县。古蜀人称沱江为资水,沿沱江数百里只此一县,居其中部,故称资中。目前,资中文庙和武庙已被纳入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资中县也有20处。
“近年来,市民对文物保护的意识在增强。”李向东介绍说,不少市民在发现文物或是发现文物受损都会及时与他们联系。
“在我看来,文物保护就是让我们知道历史。通过一个个点,去还原资中当时的政治、经济、社会状况。知道历史,才知道以后要走的路。”李向东打了个比方,当我们走到十字路口,要决定走哪条路时,我们可以回想起过去走过的路,就能少走弯路了。
“文物是一种文化资源,对地方经济和社会都是有好处的。”每个城市都有独特的文化气息,这也是城市灵魂的所在。李向东说:“保护文物,人人有责,每个市民都有保护文物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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