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27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局了解到,针对近年来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中一些单位和学校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敷衍了事、隐瞒虚报,不按期报告等问题,一经查实,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并依法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
目前,四川省2011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已进入自查阶段。为此,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局要求省教育厅及所属事业单位、部属高校、省属高等学校(含高职院校、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以及部队和地方幼儿园,对照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各项要求,对本单位是否存在违反教育收费政策的行为,是否存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政策及向本单位违规收取费用的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和登记,据实填报“教育收费情况自查自报表”。否则,将依法对其公开曝光,并给予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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