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南宁讯(通讯员杨海 记者周如雨)3月3日上午,甘肃省玉门市的货车司机杨先生赶到隆安县公安局雁江派出所,领回他在十多天前遗落的挎包。
2月21日11时许,杨先生开车途经隆安县境内,在南百高速南宁往百色方向的隆安服务区餐厅吃午饭时,不慎将一个挎包遗落在餐厅,内有1万多元现金。当他驾车行至云南省境内才发现挎包不见了。经仔细回忆,他猜测挎包遗忘在了隆安,情急之下,急忙向隆安警方求助。
接到报警后,隆安县公安局立即指令辖区派出所——雁江派出所民警帮忙查找。民警赶到现场得知,餐厅工作人员在几天前确实捡到了一个挎包。民警当面清点挎包内的物品,发现与杨先生描述相差无几。随后,民警与杨先生取得联系,告知其挎包已找到,物品完好无损,请他尽快赶到派出所领取。
3月3日上午,杨先生从广东拉货途经隆安县,抽空到雁江派出所领取了自己丢失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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