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城市中心城区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上面临新的挑战。
当前,随着城市的迅速发展,很多城市中心老城区经济发展普遍面临土地高度开发、发展空间不足的瓶颈问题,对现有建筑的活化利用成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挖掘增长动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迫切要求。
一要强化顶层设计。改革要协同,结合“放管服”改革思路,进一步完善国土规划、消防审批制度建设,优化整合商事制度改革后置审批环节,不断有序放宽市场准营条件。同时,推动改革路线图,进行专题研究和改革设计,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改革目标、工作责任、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
要探索建立联合审批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歧视性限制和各种隐性障碍,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如进一步明确政府权力边界,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健全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等。
二要推进改革试点。探索既有建筑多功能利用的方法路径,参照历史建筑多功能利用模式,扩大范围先行先试。允许试点区在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以及不侵害周边业主权益等前提下,对可引进高端产业的老旧物业允许住宅、商用、仓储等多功能利用,总量控制规模,一次审批通过后,物业改变使用用途只需备案,不必再经国土规划部门批准。
推动政令畅通,部门法规连贯通行,允许试点区内符合条件的物业不再挂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对于规划部门依法免予规划许可的建设工程,按其实际用途进行审批,不再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为消防审批前置条件。
三要下放审批权限。简政放权,加快推进事权下放的有关要求,将部分目前停留在市一级的事权(如:规划审批事权等),下放至区级政府,推动区级部门联动审批。放管结合,同时将涉及多部门的行政执法权限下放至街道等基层单位,切实加强事权下放后的一线、动态、及时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四要加快旧城美化。加快推进政策落地,中心城区发展历史悠久,建筑物趋向老旧,部分市政基础建设破损严重,逐步推动城市更新政策向有典型代表性的中心城区倾斜。加快推进现有建筑及基础设施美化工程,优化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完善城市机能,让旧城焕发新颜。
继续推进经营场所有序放开和优化提升,促进商事主体往高端优质发展,提升产业聚集能级及核心区辐射影响力,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提振重要区域节点城市群体的形象与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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