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邹明强 通讯员田晓军)湖北省江陵县总工会实施“三分之一”工作法,即分别利用三分之一的时间服务党委中心工作、服务基层、开展主体业务活动。
该县总在山叶服装、江荆消防等企业设立“新时代湖北讲习所”,组建宣讲队走进企业、乡镇宣讲;开展工会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发放劳动法律知识宣传资料300多册;建成两个户外职工“爱心驿站”;筹措资金50余万元,开展送温暖、送健康、送岗位等活动,惠及7000余名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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