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房改办公布了该市首起经适房违规申购案例,并已依法收回房源。该房原申购人2006年5月以“公房拆迁无房居住”为理由,提出经适房申购,并提供了相应的申购材料,经审查合格后获得了一套位于百水芊城小区的经适房。然而,该申购人除了在黄泥岗有一套公房外,在玄武区还有一套住房。该申购人提供了虚假的《离婚协议书》和《常住人口登记卡》。有群众向玄武区相关部门作了举报。南京市房改办确定该申购人系违规申购,并责令其退还已经申购的经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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