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卢旭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检察工作回顾
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府的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委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市人大八届历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打造中国钒钛之都,建设特色经济强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的关系,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制定并认真实施《攀枝花市检察机关关于服务经济建设和“双创”工作的实施意见》、《攀枝花市检察机关关于服务“四个倾力打造”的工作意见》、《关于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的实施意见》和《攀枝花市检察机关关于贯彻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服务幸福攀枝花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措施,在提升服务水平、增强服务实效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为实现攀枝花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法律监督成效显著。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共批准(决定)逮捕各类犯罪4084件6564人,提起公诉4872件8111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予批准逮捕307件65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81件114人。二是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突出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和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力度。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296件325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800余万元。牢固树立“防止一个人犯错误比查处一个干部更重要”的理念,更加注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和基层检察院预防机构建设,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充分运用预防咨询、警示教育、预防建议、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手段,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专项预防,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三是不断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着力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开展了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加大抗诉工作力度,继续深化诉审配合工作机制,坚持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坚持以依法抗诉为中心,全面推行和规范再审检察建议,积极办理督促、支持起诉案件和依职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努力做好民事行政申诉和解息诉工作;积极开展刑罚交付执行专项检察、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漏)管、纠防超期羁押、看守所安全管理大检查和保外就医专项检察等专项活动。共监督立案210件,依法纠正漏捕245人,追诉漏犯50人,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163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8件,提出刑事抗诉20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31件、再审检察建议162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65件,督促、支持起诉74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252件(次)。四是突出抓好控告申诉检察,着力预防和减少不安定因素。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继续深化涉检案件“零上访”和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开通12309举报电话和检察微博,建立举报网站,采取带案下访、定期巡访等方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开展涉检信访积案清理化解和案件评查专项活动。共依法妥善办理控告申诉举报1335件、刑事赔偿案1件,清理排查化解涉检信访积案7件,有效化解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改革创新稳步推进。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稳步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一是积极推进检察室试点工作,进一步延伸“检察触角”。在两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东区、西区、米易县、盐边县的乡镇建立单独的检察工作室6个;对暂无条件单独设立检察工作室的,每4—5个乡镇(街道)均落实了1间面积30至40㎡的检察工作室,已完工10间。切实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推动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在全市乡镇(街道)以及社区建立检察信访联络站32个,联络点51个,聘请检察联络员69名,负责涉检信访信息报告、涉检信访案件的处置、反馈、回访及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等,切实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作用。二是高度重视涉检网络舆情,进一步强化网络建设管理。做好日常网络舆情检索与收集,注重分析研判,强化舆情引导,坚决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三是建立健全检调对接机制,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和附条件不起诉工作,不断探索民行监督,拓展监督领域。四是深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和安置帮教工作,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促进重点人员融入社会。五是推进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开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刑事审判监督试点。六是积极开展检察调研,充分运用检察建议促进社会管理。共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检察建议482件(次)。
(四)队伍建设成果突出。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着力造就一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一是坚持政治建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学习、大讨论”、“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警民亲”主题教育实践等活动,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全市检察干警大局意识明显增强,纪律作风和精神风貌明显改善。二是坚持素质兴检。强化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力度,切实有效地改善全市检察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积极开展人才交流工作,畅通人才引进渠道,全市检察机关公开招录了102名检察干警,交流引进了7名熟悉检察工作业务且具有一定政法工作经历的同志,市检察院从基层检察院遴选8名检察官;全市检察干警已有硕士研究生29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比例达到98.5%,法律专业本科生比例达到91%,检察官断档和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等问题有所缓解。三是坚持业务立检。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研讨,强化岗位练兵和实战训练,围绕执法办案的重点环节和部位,建章立制,严格办案管理,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执法行为,办案质量逐年提高。四是坚持内外监督并重。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98次1400余人(次)视察检察工作,办结回复人大、政协交办转办案件及事项33件;对检察机关的重大安排部署、检察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办理情况等,坚持向党委、人大常委会汇报;就全市检察机关反贪、侦查监督、职务犯罪预防等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10次;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认真研究,积极落实和改进。强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坚持开展检务督察,大力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五是执法保障不断改善。积极推进“两房”建设和科技装备建设,努力改善执法条件,在两级党委、政府的大力关心支持下,西区、米易县、仁和区检察院“两房”建设相继建成并启用,东区检察院“两房”建设主体工程顺利完工;全市两级检察院均完成了局域网、检察专线网和联网视频会议系统建设。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受到高检院、省级和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156个(次),先进个人171人(次),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干部、中国杰出青年卫士陈军,全国模范检察官、全省劳模赖卫国等一批先进典型。
各位代表,综观五年来攀枝花市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省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两级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检察工作,我们有六点体会:
一是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是必须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努力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三是必须牢固树立监督意识,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加强和改进执法办案为中心,大力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四是必须牢固树立廉洁意识,正确履行检察职能,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
五是必须牢固树立规范意识,坚持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六是必须牢固树立统筹意识,正确处理检察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关系,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回顾过去,我们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一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二是法律监督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和监督实效需要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手段需要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三是化解社会矛盾、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四是检务保障、信息化建设水平与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对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研究,着力加以解决。
二、2011年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的全面实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围绕服务“十二五”规划实施,不断强化保障职能
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批准(决定)逮捕各类犯罪861件1415人,同比上升13%和20%;提起公诉1065件1849人,同比上升23.3%和28.9%。
二是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63件64人,其中大案60件,占立案总件数的95.2%;要案8人,占立案总人数的12.5%,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积极开展严肃查办危害食品安全渎职犯罪专项活动,深入摸排、梳理涉嫌渎职犯罪线索。
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换届选举期间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通知》,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围绕棚户区改造、沉陷区移民安置、大竹河水库、丽攀高速等重点建设项目开展跟踪服务工作,努力促进“双优”工程。继续深化检企共建和行业预防,拓展并健全预防工作网络,加强信息交流与协作,不断强化和丰富预防工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0〕37号),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了“法治与责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巡展攀枝花活动,就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在“阳光检察”专栏播出6期,在《攀枝花日报》连载22期。全年共提出预防建议29件,开展专项预防调查20次,开展预防咨询61件,开展预防警示教育208场(次),受教育面达2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3000余份;开展职务犯罪案例剖析14件,帮助落实预防措施19项;深入重点工程开展跟踪服务28次,帮助完善工程管理措施40项;受理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次。
三是积极参与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检调对接机制。依托大调解体系,全年共引导轻微刑事案件和解55件,通过释法说理促成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19件,息诉罢访100余人(次),有效消除了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对立情绪。成功化解1件十年信访积案,被省委政法委专刊作为情况介绍印发全省供借鉴。
(二)围绕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全面加强司法监督
一是强化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全年共监督立案40件,依法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19件(次),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52件67人,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44件。积极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案件14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0件;审查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件6人,提起公诉2件5人。依法提出刑事抗诉5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件;加强对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监督,派员出庭214件,旁听庭审21件,提出量刑意见820件。我院建立完善公诉执法办案风险防控体系、防范和化解涉检涉诉风险以及全面提升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等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
二是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9件,提请抗诉5件,向法院发出个案再审检察建议25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9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6件;督促、支持起诉22件,其中涉及国有资产的案件8件,追回公共资产4500余万元。市检察院履行民行检察监督职能注重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检调对接创新发展的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
三是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全年共检察监督呈报减刑4人,检察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79件79人,发现安全隐患并提出安全监管建议27件(次),均被监管单位采纳。扎实开展创建规范化驻所检察室活动,申报的一级、二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均顺利通过了省检察院的考核评定。大力加强驻所检察信息化和监控联网建设,市检察院监所检察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作为代表四川的唯一市级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信息化建设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得到高检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三)围绕全面提升监督能力,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和“六观”教育,进一步增强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警时刻牢记“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组织全体干警开展了“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大讨论,认真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仁和区检察院相继被评为全省、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米易县检察院党总支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是扎实推进人才强检工程。以执法一线检察官为重点,继续推进新一轮大规模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研修班、基层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培训以及初任检察官、司法考试等相关培训,组织参加“全国优秀公诉人、全省十佳公诉人”巡讲活动,成功举办“第二届川西北、攀枝花五市检察机关公诉论坛”。创新性地提出并积极推行公诉见习制度,强化干警实战和综合素质训练,得到省检察院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积极做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共有17名业务骨干获得法律硕士学位。
三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教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试行)》,深入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加大对纪律作风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办案安全防范、接待群众来访、出庭公诉、驻所检察等情况开展检务督查,严肃检察纪律,确保检令畅通。
四是继续深化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市检察院党组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工作,以规范执法和建立更加明确的岗位职责体系、更加严谨的工作规范体系、更加清晰的业务流程体系、更加完整的监督管理体系为重点,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通过法律规范学习培训、执法实战训练、完善工作流程、强化案件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等措施,推动检察工作规范化运行。
五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就200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并认真落实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邀请省、市政协委员视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就进一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召开了专题协商会;积极邀请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职务犯罪大要案件庭审旁听并对出庭公诉人进行了庭审评议。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的知情权,在开展案件讨论、出庭公诉、讯问犯罪嫌疑人、接待群众来访等工作时,坚持邀请“两员”现场参与。积极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认真做好人民监督员的推荐考察工作,攀枝花市共有28名符合条件、群众认可的人士被聘任为四川省检察机关第一届人民监督员。
三、2012年检察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十分重要的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历次全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攀枝花市“中国钒钛之都、中国阳光花城、四川南向门户”战略定位、“打造中国钒钛之都、建设特色经济强市”战略目标、“四个倾力打造”战略重点,认真实践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奋力开创发展新局面和服务幸福攀枝花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以服务幸福攀枝花建设为首任,切实谋划好检察工作。要把全市检察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及历次全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上来,着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求实效。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认真实施好《攀枝花市检察机关关于贯彻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服务幸福攀枝花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措施,努力促进攀枝花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一是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二是大力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特别是损害民生民利、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不断拓展预防领域,丰富和深化预防措施,着力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三是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四是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建设,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等工作机制,着力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五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调研,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
第三,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标准,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一是坚持不懈地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全面加强党建、思想政治、领导班子、纪律作风和检察文化建设,进一步端正执法观念。二是坚持不懈地推进规范化建设,规范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三是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全面推行公诉见习制度,鼓励干警进行学历深造。四是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筑牢检察工作发展根基。扎实开展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深入推进装备现代化和检察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检务保障能力,改善执法条件。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保障攀枝花市“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建设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社会文明的幸福攀枝花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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