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舒琪雯 实习生 况杉杉
今年市“两会”上,“依法治市”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如何构建法治良序,建设和谐社会?2月3日,记者采访了部分代表、委员、基层干部和市民。
[市民期盼]
刀桂江(盐边县红格镇金河村村民):2007年6月,我到市内某企业当炉前工,2012年11月因该企业停产,解除了包括我在内的一批工人的劳动合同,企业没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我们发经济补偿金,并且,在2007年至2012年企业中途停产期间,企业也没有给我们发生活费。随后,我们把企业告上了法庭,因当初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被企业强行收回,我们手里没有能证明我们与企业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法院建议我们先撤诉。2014年,我们在相关部门及律师的帮助下,重新收集了一些证据,才重新在法院起诉,诉求也得到了法院支持。
希望在今年市“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多关注我们农民工的权益问题,相关部门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查处力度,让企业能够规范用工行为,让我们农民工的利益得到保障。
[代表建议]
刘忠杰(市人大代表):国家在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有着比较详尽的规定,每年我们都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我们在平常的工作中也接触到一些劳动者,因担心自己不被企业聘用,在明知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隐忍不发”,在被解除劳动合同时才进行举报投诉,这样往往因证据不足而使查处变得较为困难。因此,一方面建议广大劳动者关注自己的合法权益,当劳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并进行投诉、举报,及时维权;执法单位一旦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察,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基层干部愿景]
孔维军(米易县白马镇黄草村村委会主任):在村任职的这两年,真切感受到“法律进乡村”的必要性。少数村民不懂法、不守法、不用法,遇到问题选择法律以外的途径解决,导致矛盾激化,事情变得更难处理。
希望在今年市“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多关注这一类问题。通过加大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特别是通过“法律进乡村”这种形式,增强村民的法律意识。一方面让事件处理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能保障执行到位。
[委员建议]
陈刚(市政协委员):建议进一步落实普法工程,努力营造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投入,可以在农村建立“法制宣传橱窗”、“村民法制学校”等,利用村广播或村民大会等形式组织村民进行法制学习,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同时,还可以根据不同单位、人群的不同需求,以群众爱听、爱看、能理解、能接受的方式,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效果,进一步增强全市上下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意识。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也要通力协作,保障制度执行到位,增强群众依靠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信心。
执行不兑现,即使是公正、高效的判决,群众也不会满意。建议进一步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点对点”查控系统的作用,大力开展“反规避、惩失信”专项活动,依法公开曝光“老赖”信息,并积极向金融、税务、工商、住建等部门推送相关信息,依法维护法律权威,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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