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我国,印章尤其是公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凭证。8月1日,笔者获悉,近年来,攀枝花市严格执行公章审批程序及制作规范,不断加强印章业治安管理工作。目前,攀枝花市有攀枝花市鑫昌鑫印章雕刻中心、攀枝花市新网印章厂、攀枝花市大渡口印章制造厂3家企业为攀枝花市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入网企业,具有制作公章资格。
据介绍,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报关专用章,必须制作入网印章。刻制前,须向攀枝花市县级以上政务中心公安审批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审验符合审批手续,纳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当入网印章发生遗失、被盗、被抢时,印章使用单位须在主流报刊上刊登印章遗失声明。党、团组织,国家行政机关须持单位证明;企业单位须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印章遗失或被盗、被抢的《情况说明》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或签名;股份制企业,还需董事长、总经理及主要股东在《情况说明》上签字、捺手印并提交《公司章程》复印件,前往县级以上政务中心公安审批窗口办理审批补刻业务。
(赵春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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