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谭刚 记者 张荣裴)记者日前从市消委会获悉,第三季度,攀枝花市各级消委会共解决消费者投诉14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8万元。在投诉中,商品质量问题的投诉所占比例较大,占总投诉的77.9%。
据悉,第三季度,消费者在质量、价格等方面的投诉都较去年同期有明显下降,投诉总量仅占去年同期的1/2,但关于商品质量问题的投诉仍然占较大比例,服装鞋帽、食品、家具类产品的投诉位居前三位,其中百货类商品质量问题的投诉仍然居高不下。
“从本季度消费投诉类型上看,百货类、家电类商品投诉所占比重较大,但是与去年同期相比有不同程度的减少。”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季度百货类投诉有56件,占总投诉的40%;家用电子电器类34件,占总投诉的24.3%,较去年同期下降幅度在50%左右。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要选择正规、信誉度高、有服务承诺以及完善售后体系的商场购买商品,同时要保存好信誉卡或购物发票,一旦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生纠纷时,消费者才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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