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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央和省下拨攀枝花市的各项补助资金1.07亿元,已按县(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量划拨,各县(区)也根据建设进度拨付到项目。此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提取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都作为了廉租房建设资金。
攀枝花启动在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模式、实行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实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政企”共建的保障方式,都是攀枝花市拓宽资金渠道的种种创新方式。一方面完善配套功能,另一方面减轻了地方政府的建设资金压力。2008年建成的“金沙西苑”小区,目前正在建设的“西贵金沙”小区都是配建模式的样板;建成的“东风景秀”“阳光家园”“阳光馨园”经济适用住宅小区都是采取“政企”共建的保障性模式。
攻坚克难,跨过“土地坎”
实施建设用地计划单列,优先供应,应保尽保。2011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单列500余亩优先供应到各区县、各企业。
“8753套保障房的土地供应压力很大。”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必须将压力变为动力,创新机制、充分挖潜,决不能在土地问题上“卡壳”。一是加快新增建设用地手续审批,只要要件齐备、土地权属清楚,基本上可当日内办结。二是用地指标基本上使用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大部分为已完成基础设施配套及场地内部拆迁平整的“净地”。
攀枝花市积极筹措房源,鼓励支持企业充分利用闲置的厂房、仓库、办公等非居住用房及空闲土地,按照程序申请批准后用于新建或改造为保障性住房,缓解建设用地指标紧缺,项目选址困难等问题。
自我加压,进度质量双保证
采访过程中,记者分享了廉租房住户的欢乐,感受棚户区居民搬进新居的喜悦,也体会到了无房户的期盼。
“群众盼房心切,我们更急啊!”在西区格里坪田家湾400套安置房的施工现场,施工方负责人赵冬冬说:“为赶工期,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目标只有一个,让棚户区群众早日住进新房。”
2011年6月8日,全国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上,攀枝花市明确要求全面推进分户验收制度,对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保障性住房,不得交付使用,不得竣工备案,不得办理房屋产权。
“进度与质量有时会有矛盾,进度太快质量可能难以保证,而进度太慢,则完不成中央和省里下达的任务。”市住房保障办有关负责人说,解决好这样的矛盾是保障房建设的重中之重。
为此,在督促进度的同时,攀枝花市成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季度检查领导小组,每季度领导小组成员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市所有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现场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从项目前期准备、手续办理、土地落实、资金筹集及拨付使用、现场施工、质量安全及监理、监督机构等情况,督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范有序、全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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