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牛剑东 记者 杨荟琳)近日,《攀枝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出台,根据该意见,2012年年底前,全市44个乡镇将完成设立乡镇独立财政管理机构工作。届时,攀枝花市将形成“一级政府管理一级财政”的管理格局。
“乡镇财政机构建立后,乡镇本级财政收支、上级财政下达的各种补助资金也从过去的‘乡财县管\’变为乡镇财政直接监管。同时,各级政府安排用于乡镇及其以下的财政资金也全部纳入乡镇监管范围。”市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农村公共服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各级财政投入“三农”的资金大幅增长,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任务日益加重。但目前乡镇财政管理中还存在职能定位不清楚、收支监管不到位、机构队伍不健全等问题。为此,攀枝花市按照“财力下倾,缺口上移”和分类指导的原则,启动乡镇财政管理机构设置工作,原则上全市44个乡镇均将建立健全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配置独立的财政管理机构。
根据该意见,攀枝花市将充分利用乡镇财政贴近民生、直接服务“三农”的优势,认真做好强农惠民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和公示工作,规范发放程序,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加强道路交通、农田水利、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进一步加快实现乡镇财政职能从征管型向公共服务型、资金监管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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