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江潇)11月25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经国家住建部批准,攀枝花市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公租房建设的首笔贷款3600万元已于24日发放,用于支持198套人才公寓公租房建设。截至昨日,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已发放贷款5.64亿元,占试点任务7.12亿元的80%,超过了全国试点城市的平均贷款发放率。
据了解,2010年7月,攀枝花市被国家列为全国28个“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试点城市之一。攀枝花市第一批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贷款项目共计13个,贷款总额7.12亿元。作为13个贷款项目之一的攀枝花人才公寓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5095万元,建成公租房198套,总建筑面积11964平方米。攀枝花市按照“足额抵押、一次放款”的发放方式,发放贷款金额3600万元,贷款的发放将缓解攀枝花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压力,加快攀枝花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
今年,攀枝花市对打捆贷款项目进行了拆分,新增加了公租房项目,把大企业也纳入试点范围。针对攀枝花市的具体困难,住建部放宽了“四证”要求,试点项目只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余“三证”出具承诺函,落实足额抵押后就可以发放贷款。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均已同意攀枝花市明年继续开展试点工作。截至目前,攀枝花市已发放米易经济适用住房、西区棚户区改造格里坪安置点一期项目、仁和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10个项目公积金贷款5.64亿元,用于支持各类保障性住房6572套;按期收回贷款利息394万元、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183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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