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晏洁
缴纳房屋租赁税是房主的义务。日前,不少租客反映,房东往往将相关税收“转嫁”到自己头上。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发现,近年来,随着攀枝花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市民纳税意识有所提高,但大部分房东为保证收入不减少,或提高租金,或索性将税收压力“转嫁”给租客。面对这种怪现象,租客只能一声叹息。
房东一般不会去主动备案
“根据我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企业,出租经营用房还是生活用房,都必须依法缴纳有关税收。”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介绍。
“肯定不会自己去登记,谁不想少交点钱呢?如果登记了,就要去缴税,那我肯定要提高房租,租户也会不乐意,说不定就不租了。”采访中,有房东告诉记者。
李先生是山东人,家里有一套房子出租,目前一年须交200多元的税。李先生坦陈,并非自己主动纳税,而是因为居委会工作人员在查房时发现房屋出租,要求李先生进行租屋登记备案。
炳草岗某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绝大部分房东都不会去主动备案,除非出租的是商铺。该工作人员坦言,中介公司通常不会替业主到相关部门登记备案。“我们只是起着媒介作用,就好像介绍单身男女认识一样,至于他们以后去不去领结婚证,就管不到了。”
多数租客只能“逆来顺受”
近年来,攀枝花市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加强房屋出租税收的管理措施,“逃税避税”现象已经大大减少。不过,不少个人出租屋主为保证自己的收益不减少,“见招拆招”,干脆将税收压力“转嫁”到租客身上。
个体私营业主何先生在东区租了一间门面,租金3000元,除此之外,他还必须缴纳数百元的房屋租赁税。像何先生这样的租客并不少,而有部分出租屋主干脆提高租金,让租客在“无知觉”的情况替房东缴税。
“‘羊毛出在羊身上\’。房东要交的税最后肯定要我们承担的。”王女士在炳草岗租了一个商铺,在她看来,作为商贩,当然不希望房东将税收“转嫁”到自己身上。但面对房东“转嫁”税收的怪现象,多数租客也只能“逆来顺受”。
“反正到哪都是要交的,难道还能不做生意了不成?”王女士说。
采访中,许多房东都说,一般情况下,都会首先保证自己的收入不减少。“很正常不是吗?现在哪个行业不是把税收加到消费者身上?有时候你去餐厅吃饭,如果要求开个发票,经常都碰到说,如果不要发票就给打个折,开了就没折打,这种行为难道不是变相多收钱吗?”
当然,也有一部分房东表示,不会转嫁税收。因为一些住宅由于租金较低,所要缴纳的税也不多,因此房东不会太在意。而一部分则是因为合约未到期,无法提高租金。
有关人士分析,房屋租赁税的缴税主体为房东,租客不必承担房屋租赁相关税收。但现实中,因为租客没有主导地位,不少房东会将房屋租赁相关房租税费“转嫁”到租客身上,由于租金都是由双方协商,政府部门很难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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