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立华 牟海龙 晏洁
12月7日,东区大渡口街道光明社区益华路49号。
8时许,数位老人已在楼前的小广场内锻炼,他们或操作健身器材,或比划太极拳,楼栋长冯其德一边清扫卫生,一边与大伙闲聊。
“城里的房子远远的看很漂亮,可走近了,大多数都太窄了,‘转\’不开。哪像我们这里,出门就有个小广场。”对于眼前这个居民自治的成果,冯其德十分自豪。
光明社区居民大多数为原攀枝花药业公司等改制企业下岗职工。辖区内生活配套设施大多年久失修,加之缺乏公共活动场所,邻里陌生,互不往来。
以益华路49号、50号为例。早年,两栋楼房前曾有1个水池,由于缺乏管理,近年来已破旧不堪,又脏又乱。2009年底,当地许多退休老人联名向社区建议,要求建露天广场,为居民开展文体活动、联谊感情提供场所。
社区居委会积极采纳居民的建议,一方面通过楼栋长组织,多次召开居民会议,就广场建设方案、资金筹集渠道等,征求居民意见,并推选出居民代表组成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施工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另一方面积极筹资,东区财政支持2万元,共建单位支持5000元,社区居民集资9700余元,2010年5月底,建成了一个400平方米的露天广场。
广场竣工后,社区居委会多方争取,为广场安置了健身器材。有了广场,小区内的群众文化活动也活跃起来,为满足不同层次居民的文体需求,社区组织成立了文艺宣传队、舞蹈队、腰鼓队等。
像益华路49号前的小广场一样,通过居民自治,光明社区益华路53号,也建成1个露天广场。如今,这2个小广场已基本辐射整个辖区,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使小广场每天都门庭若市、热闹非凡。“参与群众文化活动,是我们老年人保持与现代社会联系的一种纽带,也是我们愉悦身心、陶冶情操、排遣孤独与寂寞等最有效的手段。”冯其德说。
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光明社区实行“三三”工作法,即:搭建组织、管理、共建三大平台,实施和谐、幸福、光明三项工程。这些举措,件件都旨在改善民生,促进和谐。
由于历史原因,2009年光明社区尚有9栋楼房没有公共照明,200多户居民只能摸黑回家。这也成为光明社区每月5日“居民说事日”上的热门话题。为此,社区居委会在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积极与市电业局联系,经济又实惠地解决了这些群众的安全隐患。
如今,光明社区将整个辖区划分成8个网格,每个网格都落实了网格管理员和信息员,并在楼栋内进行公示。网格管理拉近了社区干部和居民的距离,畅通了居民的诉求渠道,提升了社区服务效能,也为辖区居民群众(单位)提供更为精细、系统、高效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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