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江潇)3月14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攀枝花市将在市区试点推行“房证同时交付”工作,做到住权和产权同步。此举对规范房地产市场,创新房屋权属管理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近年来,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由于开发企业后期服务不到位、交房程序设置不合理等原因,造成购房户虽然拿到了钥匙却迟迟拿不到房产证,住权和产权相脱节。为此,攀枝花市将按照“分布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今年将在市区选择信誉好、管理完善的房产开发企业试点推行“房证同时交付”制度,即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在交付使用的同时,向购房户交付《房屋所有权证》。年底在市区范围内推广。
据介绍,预售资金监管和税费前置是实行“房证同时交付”工作的关键,联合竣工验收是作为“房证同时交付”工作的前提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到指定银行开设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按照“先缴存,后签约”模式,在网签《购房合同》时将预售资金缴存银行监管账户,实现所监管资金的合理使用。市房管局和市地税局调整税费前置流程,简化手续,缩短办理时间。市住建局沟通协调联合竣工验收工作,实行“缺席认可、超时默认”制度。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陶泓霖近来年,攀枝花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部署,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创新方式,建立机制规范运行。通过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攀枝花的保障性...
攀枝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攀枝花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