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江潇
清晨,家住“河西锦苑”安置小区的居民谭建平穿梭在城市中;去年入住“阳光馨园”小区的市民全莉匆忙地奔向工作岗位……虽然他们从未相识,但他们同样拥有着对于“家”的幸福与满足。
2012年,攀枝花市住房保障工作跨入“第十个年头”。十年来,攀枝花住房保障的实践之路,梦圆安居的现实写照,将无数普通市民紧紧联系在一起。
让困难群体从“住有所居”到“幸福宜居”,这是攀枝花从未倦怠的思考。
横向延伸——以“公租房”为主,实现不同收入水平保障对象的“无缝覆盖”
3月12日,一名进城务工10年的农民工揣着结婚证、户口本等证件来到市住房保障办进行咨询。“经历多年的打拼,现在好不容易在市里开了一个小店,一家三口一直租房住。现在政策好了,不知我们是否可以享受政府修建的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前来咨询的农民工问道。
“准入门槛放宽了,进城农民工已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查看‘攀枝花市住房保障信息平台\’相关信息后,可按程序申请租住。”离住房梦圆又近一步,农民工倍感欣慰。
公共租赁房政策,是攀枝花市去年新增的一项住房保障政策,将住房保障覆盖面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还包括单身无房职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
十年来,攀枝花市已累计建成保障性安居住房6万余套,重点是定向解决大企业、改制企业住房困难职工的住房问题。城镇普通居民、党政事业单位、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保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2012年,攀枝花市按照“按需保障,按需供应”的住房保障供应模式,确定了中等偏下收入、低收入、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三个层次,对应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含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需求,让不同收入水平的保障对象都能“对号入座”,从而实现对全市户籍人口、非户籍常住人口等群体的全覆盖。
“原定的廉租住房保障及经济适用房保障范围及准入条件已不适应目前的实际情况。”市住房保障办有关负责人表示,2012年,攀枝花市将对《攀枝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攀枝花市廉租住房保障暂行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制定出台限价商品房管理指导意见。从收入限制、申请准入条件等方面放宽条件,逐步扩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覆盖面,在保障最低收入及低收入居民家庭的基础上,将中等偏下收入居民家庭纳入保障范围。
纵向贯穿——生活配套同步保“宜居”,保障房和商品房“插花建”
屋内,客厅、卧室、厨卫采光充足;屋外,单元之间有绿地小径相连,3月11日,走进宝鼎矿区棚户区改造清香坪小区安置房建设现场,市民王凤君喜上眉梢。周末,她最紧要的事不是走亲访友,而是“来这里,看看未来的家!”
2009年8月该安置房项目开工以来,王凤君每隔一段时间就到工地上转转,看看房屋的建设进度。“小区有两个健身活动场地,一个450平方米,一个300平方米,还有篮球场、网球场。”王凤君指着总平面图说。
“框架结构的房屋,是用西区自己生产的煤矸石空心砖,保温、隔音,绿色又环保。”王凤君补充道:“在‘居住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牌中,可以看到建筑节能设计内容。”
市政及生活配套设施、房屋质量、后期管理直接关系保障房小区的宜居性。
今年,针对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同步配套建设生活服务设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提供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具备入住条件;农村危房改造注重自然采光和通风,大力推广建筑节能技术等;推广在住房建筑上设置质量责任永久性标识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按一定比例提取保障性住房维修基金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增强物业管理的自我运行能力。
2012年,攀枝花市将新建、改建各类保障性住房4230套,其中90%为新建。建设用地指标十分紧缺,项目选址难就是目前面临的一个问题。
3月1日,《攀枝花市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办法的出台使攀枝花市走上了保障房与商品房“插花”建设的路子,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按照规划总建筑面积10%左右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2008年金沙西苑、2010年西贵金沙、2011年半岛阳光小区都是配建方式,这种‘插花建\’做法是积极、稳妥解决土地供应和资金筹集等关键问题的有效途径,‘两房\’还可以共享基础设施,实质上是‘以人为本\’的体现。”市住房保障办有关负责人介绍。
住房保障的“横”和“纵”,将更大力度地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和人居环境,实现对不同条件保障家庭住有所居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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