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10线格福路K255+300—K275+586段
经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决定,省道310线格福路K255+300—K275+586段改建工程通过评比方式选择和确定施工监理单位,现将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省道 310线格福路K255+300—K275+586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1.2项目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
1.3建设标准: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局部受限路段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1.4工程规模:路线全长20.286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8.5米,路面宽8米。本次评比范围:省道 310线格福路K255+300—K275+586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分为1个标段,概况如下:
2.资格要求
2.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3其他要求:
申请人近五年内(2008年至2012年)已完成或在建工程共计不少于2个总投资额为1亿元及以上新建或改建公路工程项目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4本次评比不接受联合体评比申请。
3.报名时间、地点、报名递交资料
3.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4日至2013年 8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5:00至18:00(北京时间)。
3.2报名地点:攀枝花大道东段888号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907室
联系人:程女士、余女士、衡女士
电话:0812-3500021、0812-35000223.3报名时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领取评比方案: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收原件);(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副本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3)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评比保证金
评比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3年9月3日15:00(北京时间)。评比保证金为10万元,需通过评比申请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项目评比指定账户(户名:攀枝花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账号:77220100006510573;开户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营业部)汇入评比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用途注明省道 310线格福路 K255+300—K275+586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评比保证金)。未中选评比申请人的评比保证金在中选结果公布后7日内无息退回原账户。
5.申请文件的递交
评比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评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9月5日 10:0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攀枝花大道东段888号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907室,联系方式:余女士、衡女士(0812-350002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申请文件,评比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比选人:攀枝花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攀枝花大道东段888号
联系人:程女士、余女士 、衡女士
电话:0812-35000210812—3500022传真:0812-3339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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