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被告人王力(化名),案发时不满十八周岁,就读于攀枝花市某中学。2011年5月,被告人王力将家中的名贵药材虫草偷拿了13根,自己吃了几根后将剩余的送给了同学。被告人的母亲发现家中的虫草丢失后,向王力追问,王力谎称虫草放在学校,并答应次日陪同其母亲到学校拿回虫草和之前从家中偷拿到学校的三部旧手机。次日,王力见母亲真的要和自己一起去学校,害怕手机和虫草要不回来,自己借同学的钱未归还的事情也会被发现,到时自己不但会被父母惩罚,还会在同学中丢面子,遂产生了弄伤自己的妹妹王花(化名,本案死者)以转移父母注意力的想法。王力以上厕所为由返回楼上的住房,拿起水果刀悄悄进入妹妹王花的房间,在其颈部划了一刀,王花受伤后大声呼喊,被告人害怕惊醒正在睡觉的父亲,便起了将王花杀死的念头,于是用水果刀在其胸部和腹部连捅两刀。王花的父亲听到呼喊后,跑进房间将水果刀抢下,但此时王花已经死亡。王力和其父亲遂向公安机关电话报案。公安干警接案后将被告人王力抓获。经攀枝花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尸检鉴定,王花系锐器刺破心脏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审理情况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力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因其作案时不满十八周岁,且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法官点评
为了不让父母知道自己犯的错,为了引开父母的注意力,将和自己朝夕相处了十三年的同胞妹妹亲手杀死,我们不知道那一刻王力到底想了什么,又忘记了什么。认真反思该案,我们认为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一是爱心缺乏。这种爱心包括对身边所有人的爱,对生命的热爱,甚至是对路边一草一木的爱护之情。二是自私心严重。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不顾及他人感受,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三是不能诚实勇敢地面对错误,本案被告人伤妹是为了掩饰其偷拿虫草的错误,弑妹是为了掩饰其伤害妹妹的错误。四是法律意识淡薄。对于什么行为是合法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的不清楚、不明白。我们的家长和教育工作者都应从本案中反思,汲取教训,怎样培养孩子的爱心,怎样培养孩子诚实勇敢的品质,怎样正确地教育孩子才能既达到教育目的,又不让孩子因害怕教育产生逃避心理,进而错上加错。
(盐边县人民法院 明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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